项目概况
****病房深化建设及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医疗气体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09日 11:00(**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病房深化建设及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医疗气体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42.15
最高限价(元):****842.1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病房深化建设及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医疗气体工程
预算金额(元):****842.15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特色专科楼、****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压缩空气系统、医用氮气系统、医用二氧化碳系统及废气排放系统、病房终端设备带设施、医用呼叫系统等项目;气体站房内医用气体系统设备(不包含医用真空吸引站设备和医用压缩空气站设备)、设备基础、管路、电气等的安装;室外医用气体管道沟、路面破除及修复;(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60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含)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投标人须提****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空气(集中供应)系统、医用气体报警系统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提供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书面说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01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9日 11:00(**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1月09日 11:00 (**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安信CA服务热线0991-****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5508;**CA服务热线****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账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含集采机构)及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审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cn/“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路181号
联系方式:181****67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东****社区青年南路192号
联系方式:181****8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博玺
电 话:181****8299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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