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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
2025-12-30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12-30 09:4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有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市蓝****公司年产3000吨锌合金锭搬迁项目 | **市义亭镇甘霖路16号 | **市蓝****公司 | 因生产发展需要,企业拟投资500万元进行项目整体搬迁,租用他人的闲置厂房1楼作为项目用房,租用建筑面积约为216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主要设备为融保一体炉1个,铸锭机1条,挂渣机器人1个,叠锭机器人1个,空压机1套等,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3000吨锌合金锭的建设规模。 | 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环保防护措施。 | 1.废水:采用雨污水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纳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燃天然气熔化炉废气收集后经“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科学合理布局,优选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音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4.固废:废润滑油桶、含油废抹布、废润滑油等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炉渣、收集的粉尘、废布袋等收集后,实行**化再利用,严禁随意堆放、抛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日产日清。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7日
联 系 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与辐射科
联系电话:0579-****0072
通讯地址:**市望道路300****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