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现将《****风电场项目(迁建变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
****风电场项目(迁建)位于**省黔东南州**县**镇、方召镇、台拱街道及排羊乡交界处,****风电场,本项目拆除项目原有2台****风盈800kW样机,将“**一期”****风电场(**场区)S04、S05号风机(2MW)拆除(就地**两台4MW风机),将其移至“**二期”****风电场(北部场区),并重新编号为M01、M02,**集电线路并入北部场区的集电线路内,****风电场升压站;在**场区**5台单机容量为4MW的风机,并利用原有****风电场升压站,在项目装机容量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优化机组选型,本次项目新增装机容量共19.6MW(其中4MW风机编号S05限发功率为3.96MW)。与红阳一期未拆除的15台2MW风机(含本次移位复装的2台,编号为****、M02(原6#))装机容量30MW,****风电场总装机容量49.96MW。
本工程为**(迁建)工程,由主体工程、施工辅助工程、道路工程等部分组成。本工程于2023年3月开工建设,2025年9月主体工程建设完成,2025年10月投入试运行。项目总投资13990.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8万元,占总投资比例0.98%。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变更,按规定以验代评,纳入验收管理。
公示内容:****风电场项目(迁建变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5日-2026年1月15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观胜;联系电话:189****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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