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工厂升级改造项目

审批
山东-潍坊-寿光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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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636623G孙冠军
刘永良**省**市**市
**省**市**市洛城街道永富路以东,富士街以南、以北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智能工厂升级改造项目****
2021版本:034-17--034人造板制造202C2110-C2110-木质家具制造
****市**市 洛城街道永富路以东,富士街以南、以北
经度:118.83434 纬度: 36.84771****环境局**分局
2024-07-25
寿环审表字〔2024〕100号913********636623G001Y
2025-09-278000
236****
913********636623G******公司
****0783MA3FC1HL42******公司
****0700MA3MP7JY742025-10-27
2025-10-282025-11-05
2025-11-282025-12-26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128AUIMR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洛城街道永富路以东,富士街以南、以北,总投资10200万元,环保投资300万元。利用原项目生产车间(北厂区)的同时新增车间二座(南厂区),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柜体45.8万平方米、门板42万平方米、家电台面35万平方米、饰面板(模压门皮)年产40万张的生产能力。本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洛城街道永富路以东,富士街以南、以北,总投资8000万元,环保投资236万元。利用原项目生产车间(北厂区)的同时新增车间二座(南厂区),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柜体45.8万平方米、门板42万平方米、家电台面35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
一期工程未建设饰面板(模压门皮)生产线。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门板:板材→下料→镂铣→喷胶→吸塑→晾干(常温)→封边→检验→入库;柜体:板材→下料→开槽→封边→排钻→检验→包装→入库;家电台面:板材→切割→检验→包装→入库;模压门皮(饰面板):板材→热压(电能)→裁边→养生→检验→包装→入库;PVC封边条(中间产品):聚氯乙烯树脂、碳酸钙→投料搅拌→制粒→挤出→牵引→定型→调墨→印花→加胶→成卷。门板:板材→下料→镂铣→喷胶→吸塑→晾干(常温)→封边→检验→入库;柜体:板材→下料→开槽→封边→排钻→检验→包装→入库;家电台面:板材→切割→冷压→检验→包装→入库。
一期工程未建设模压门皮(饰面板)生产线,本项目PVC封边条均为外购。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1#柜体车间)下料、木加工(开槽、镂铣排钻)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分别引至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喷胶、吸塑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15米高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2#柜体车间)、(3#柜体车间)柜体下料、木加工(开槽、排钻)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5米高排气筒(DA005、DA006)排放;热压废气 、PVC车间调墨、印花、加胶工序产生的废气及1#柜体车间、2#柜体车间封边废气分别收集,分别通过四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4根15米高排气筒(DA007、DA010、DA011、DA012)排放;PVC车间投料搅拌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5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PVC车间制粒、挤出、牵引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碱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15米高排气筒(DA009)排放。项目(1#柜体车间)下料工、排钻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1#柜体车间)开槽、镂铣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1#柜体车间封边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15米高排气筒(DA011)排放。门板车间喷胶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吸塑、封边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2#柜体车间)柜体下料、开槽、排钻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台面车间切割工序产生的切割废气、下料、镂铣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共同引至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2#柜体车间封边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15米高排气筒(DA012)排放。(3#柜体车间)柜体下料、开槽、排钻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台面车间门板封边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15米高排气筒(DA013)排放。
一期工程未建设模压门皮(饰面板)生产线PVC生产线已拆除,本项目使用PVC封边条全部为外购。根据设备安装位置,合理调整废气管线连接。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更换的碱喷淋废水经中和池处理后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由污水管道排入****公司深度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污水管道排入****公司深度处理。
一期工程PVC封边均为外购,不产生碱喷淋废水。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036 0.0948 0 0 0 0.131 0.095
0.0108 0.1469 0 0 0.1185 0.158 0.028
0.0005 0.0048 0 0 0.0034 0.005 0.00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4043.98 105652.8 0 0 0 109696.78 105652.8 /
0 0 0 0 0 0 0 /
0.1162 0 0 0 0 0.116 0 /
0.0418 0.9225 0 0 0 0.964 0.922 /
0.067 0.468 0 0 0 0.535 0.468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公司的进水水质要求,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 化粪池 验收监测期间,南区:南区外排废水的pH范围为7.2~7.6,外排废水中污染物日均最大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为150.25mg/L,五日生化需氧量为40.03mg/L,氨氮为4.76mg/L,悬浮物为28mg/L,总氮为8.1mg/L,总磷为0.17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13mg/L,均满足****公司的进水水质要求,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 北区:北区外排废水的pH范围为7.4~7.5,外排废水中污染物日均最大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为141.75mg/L,五日生化需氧量为40.38mg/L,氨氮为4.57mg/L,悬浮物为28.75mg/L,总氮为8.29mg/L,总磷为0.23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148mg/L,均满足****公司的进水水质要求,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相关要求 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 验收监测期间,排气筒DA001中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1.2mg/m3,速率最大值为0.031kg/h;排气筒DA002中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1.5mg/m3,速率最大值为0.045kg/h;排气筒DA005中颗粒物浓度未检出,速率最大值为0.031kg/h;排气筒DA006中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1.6mg/m3,速率最大值为0.016kg/h;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3.5kg/h)。 排气筒DA003中VOCs浓度最大值为4.26mg/m3,速率最大值为0.011kg/h;排气筒DA004中VOCs浓度最大值为4.76mg/m3,速率最大值为0.0067kg/h;排气筒DA011中VOCs浓度最大值为2.27mg/m3,速率最大值为0.0091kg/h;排气筒DA012中VOCs浓度最大值为2.64mg/m3,速率最大值为0.014kg/h;排气筒DA013中VOCs浓度最大值为2.66mg/m3,速率最大值为0.0073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表1中Ⅱ时段排放限值(VOCs:40mg/m3、2.4kg/h)。 排气筒PX4中油烟浓度最大值为0.6mg/m3;排气筒PX5中油烟浓度最大值为0.8mg/m3,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中型饮食业标准及《**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型饮食业标准中相关标准要求(1.2mg/m3)。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废气厂界监控点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39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无组织厂界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1.56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0mg/m3)。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废气厂界监控点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414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无组织厂界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1.68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0mg/m3)。 验收监测期间,北厂区无组织排放废气厂区内非甲烷总烃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最大值为2.64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最大值为2.89mg/m3;南厂区无组织排放废气厂区内非甲烷总烃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最大值为2.05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最大值为2.72mg/m3,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NMHC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6.0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3)。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控噪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的3类标准要求 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控噪措施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噪声测定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废包装材料、废PVC膜、废封边条、废布袋、布袋收集粉尘、不合格品、下脚料、浸渍胶膜纸委托有能力单位利用处置。废活性炭、废油墨桶、废胶桶、废油墨、沾染油墨废抹布、废润滑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处理;厨余垃圾、隔油池废油、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理。生产中若发现本报告表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处理处置。 废包装材料、废PVC膜、废封边条、废布袋、布袋收集粉尘、不合格品、下脚料、委托有能力单位利用处置。废活性炭、废胶桶、废润滑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处理;厨余垃圾、隔油池废油、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理。生产中若发现本报告表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处理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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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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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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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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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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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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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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