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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5-12-30 11:40
| 90天 |
| 0元 人民币 |
| 10,124,451.43元 人民币 |
| 综合评估法(二)-房建施工(未预审)适用于施工总承包 |
| 各潜在投标人: 1、现将**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设备提标改造项目(野三关镇垃圾中转站改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中2.1材料暂估价的金额作如下说明:因广联达预算计价软件与新点预算计价软件暂价合价计算方式选项原因,因此各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房屋建筑工程2.1材料暂估价时,金额106565.11元与106565.1元均可。 2、因本次澄清说明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故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 3、本澄清说明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澄清说明内容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