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江县桥亭乡寨子山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边坡排危项目材料采购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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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县桥亭乡寨子山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边坡排危项目材料采购比选公告

****(比选代理机构)受****(比选人)委托,拟对“**省**县桥亭乡寨子山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边坡排危项目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比选,现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比选。

一、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项目编号:****

1.2项目名称:**省**县桥亭乡寨子山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边坡排危项目材料采购

1.3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1家供应商,为**省**县桥亭乡寨子山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边坡排危项目提供相关材料供应服务。

1.4项目地点:**市,具体以比选人指定地点为准。

1.5比选范围及内容:本项目比选文件、材料采购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详见本比选文件第五章。)

1.6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1.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符合比选人有关要求。

1.8 比选预算价(最高限价):927626.00元,超过比选预算价及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资格要求

2.1.1一般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特殊资格要求:

2.2人员资格要求:无。

2.3业绩资格要求:2022年1月1日起至比选截止,比选申请人已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工程类货物供应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选)通知书。验收报告或签收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4财务要求:近一年无亏损。

2.5信誉要求:

2.5.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资金等方面的能力;

2.5.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3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5.4比选申请人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2.5.5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情形。

2.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三、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3.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 12 月30日14时00分至2026年 1 月5日18时00分(**时间)。

3.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人,请于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内登录“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bazhong.****.com”,按****服务中心--操作指南--比选申请人操作手册)获取比选文件。

3.3获取比选文件费用:人民币300元/份,****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交纳(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注:

1.比选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时,转账前请核实招采平台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并按缴费流程说明步骤进行操作。

2.指定收款账号为招采系统自动生成的专用账号。

3.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其响应将被拒绝。

4.报名费发票系统于次月下旬发送至比选申请人平台注册邮箱。

四、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标书代写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6日9时30分(**时间),地点为:**省**市**区望王路东段453号一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采用专人送达,比选申请人应于递交的截止日当日9 时 30 分前将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送达上述地点,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比选申请人请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书或者法人证明文件可以为原件或者原件扫描件或原件彩打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五、公告发布

本项目公告信息指定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bazhong.****.com)发布,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可以在其他公开媒体同时发布公告信息,以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

地址:**省**市**区石井街249号5楼

联系人:曹老师

电话:199****0677

比选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望王路东段453号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827-****203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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