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数据中心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01月04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宝****数据中心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投标报价:16180.464114万元,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73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6377.485713万元,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73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集团第三****公司,投标报价:16266.253422万元,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73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刘笃怀,一级注册建造师,陕161********14872;
中标候选人(****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蓝李胜,一级注册建造师,桂145********00145;
中标****集团第三****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刘伟,一级注册建造师,贵150********15117;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D****26048;
中标候选人(****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D****27914;
中标****集团第三****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D****39536;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综合评审第一名;
中标候选人(****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评审第二名;
中标****集团第三****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评审第三名;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单位。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9-****5942。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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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建设局。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西****开发区锦业一路60号
联系人:029-****0230
电话:陆彬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浐灞生态区欧亚大道777****中心项目E座803室
联系人:刘思雨
电话:029-****5942
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