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和《自然**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号),建立健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深化 多规合一 改革成果,有效控制和引导建设活动,合理控制和引导规划地块的各项建设活动,保障土地得到科学、合理、经济的使用,为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提供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程规范,编制《**西街舜都大道交叉口西南侧地块详细规划》、《**市开张镇永卿**侧地块详细规划》、《**市虞乡镇国道521南侧地块详细规划》、《**市虞乡镇南梯村南侧地块详细规划》。
二、《**西街舜都大道交叉口西南侧地块详细规划》
(一)规划范围
规划地块位于**西街舜都大道交叉口西南侧。
(二)规划层次
本次规划为详细规划。
(三)规划指标控制
1、用地性质:邮政用地。
2、用地性质代码:1307。
3、地块面积:8930.25平方米。
4、用地边界:地块北至**西街,**舜都大道,南至用地边界,西至用地边界。
5、地块编码:A-01。
6、地块开发强度:容积率 1.0,建筑密度 35%,绿地率 10%,建筑高度为 24米。
7、建筑退让距离:地块建筑后退用地边界北侧临路部分5米,不临路部分3米,后退用地边界东侧、南侧、西侧均为3米。
8、机动车出入口方向:地块出入口方位位于地块北侧。
9、机动车泊位:0.2车位/每100m2建筑面积。
三、《**市开张镇永卿**侧地块详细规划》
(一)规划范围
规划地块位于开张镇永卿**侧。
(二)规划层次
本次规划为详细规划。
(三)规划指标控制
1、用地性质:机关团体用地。
2、用地性质代码:0801。
3、地块面积:6895.46平方米。
4、用地边界:地块北至用地边界,**用地边界,南至永卿路,西至用地边界。
5、地块编码:A-01。
6、地块开发强度:容积率 1.0,建筑密度 30%,绿地率 25%,建筑高度为 24米。
7、建筑退让距离:地块建筑后退用地边界南侧10米,后退用地边界东侧、北侧、西侧均为3米。
8、机动车出入口方向:地块出入口方位位于地块南侧。
9、机动车泊位:1.2车位/每100m2建筑面积。
四、《**市虞乡镇国道521南侧地块详细规划》
(一)规划范围
规划地块位于虞乡镇国道521南侧。
(二)规划层次
本次规划为详细规划。
(三)规划指标控制
1、用地性质:机关团体用地。
2、用地性质代码:0801。
3、地块面积:4374.99平方米。
4、用地边界:地块北至国道521,**用地边界,南至用地边界,西至用地边界。
5、地块编码:A-01。
6、地块开发强度:容积率 1.0,建筑密度 30%,绿地率 25%,建筑高度为 24米。
7、建筑退让距离:地块建筑后退用地边界北侧20米,后退用地边界东侧、南侧、西侧均为3米。
8、机动车出入口方向:地块出入口方位位于地块北侧。
9、机动车泊位:1.2车位/每100m2建筑面积。
五、《**市虞乡镇南梯村南侧地块详细规划》
(一)规划范围
规划地块位于虞乡镇南梯村南侧。
(二)规划层次
本次规划为详细规划。
(三)规划指标控制
1、用地性质:商业用地。
2、用地性质代码:0901。
3、地块面积:1217.37平方米。
4、用地边界:地块北至用地边界,**用地边界,南至用地边界,西至用地边界。
5、地块编码:A-01。
6、地块开发强度:容积率 2.1,建筑高度为 10米。地块由于用地局促、受城镇开发边界限制等原因,建筑密度、绿地率在满足相关规定基础上根据实际建设方案确定。
7、建筑退让距离:地块由于用地局促、受城镇开发边界限制等原因,建筑后退用地边界在满足相关规定基础上根据实际建设方案确定。
8、机动车出入口方向:地块出入口方位位于地块西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