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合心供热有限公司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变更)

审批
吉林-长春-绿园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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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12-30

项目名称 ****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变更)
建设地点 ****园区****开发区西景路177号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104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卢立明
联系人 王景悦 联系电话 137****5995
项目投资(万元) 1200 环保投资(万元) 120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5-03-01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2********0000011)载明的建设内容为:****对现有2台100t/h(合计200蒸吨)热水锅炉实施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具体内容包括将1#-2#锅炉原有普通布袋除尘器改造为高效布袋除尘器,对原有湿法脱硫系统进行改造,为2台锅炉**脱硝系统,更换超低排放在线监测系统,改造配套烟风系统及管道系统并**相关配套设备,锅炉烟气最终由1根80m高烟囱排放。 本次项目在原备案改造内容基础上,现仅调整脱硫部分相关建设,其余改造内容保持不变。具体调整内容为:将脱硫塔改造为“烟塔一体”结构,改造后2台脱硫塔烟囱高度均为45m、直径2.4m,处理烟气量为220000m3/h(完全满足100t/h燃煤锅炉排放量要求),原有80m高烟囱停用。 综上,****最终改造内容为:1#-2#锅炉原有普通布袋除尘器改造为高效布袋除尘器;对1#-2#锅炉原有湿法脱硫系统均改造为烟塔一体”结构,改造后2台脱硫塔烟囱高度分别为45m、直径2.4m,处理烟气量为220000m3/h(完全满足100t/h燃煤锅炉排放量要求),原有80m高烟囱停用;1#-2#锅炉**脱硝系统,更换超低排放在线监测系统;改造配套烟风系统及管道系统,改造完成后各项指标可满足超低排放要求。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两台100t/h锅炉烟气分别采取布袋除尘器、脱硫塔、脱硝措施后通过45m高脱硫烟塔一体烟囱排放至大气中
废水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脱硫废水全部用于浇渣,不外排
固废 环保措施:
废脱硫渣、除尘器除尘灰、粉煤灰、炉渣全部外卖综合利用。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采取基础减振及降噪措施。
承诺:**** 卢立明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卢立明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85。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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