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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12-30
| 项目名称 | ****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变更) | ||
| 建设地点 | ****园区****开发区西景路177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3104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卢立明 |
| 联系人 | 王景悦 | 联系电话 | 137****5995 |
| 项目投资(万元) | 12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20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03-0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2********0000011)载明的建设内容为:****对现有2台100t/h(合计200蒸吨)热水锅炉实施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具体内容包括将1#-2#锅炉原有普通布袋除尘器改造为高效布袋除尘器,对原有湿法脱硫系统进行改造,为2台锅炉**脱硝系统,更换超低排放在线监测系统,改造配套烟风系统及管道系统并**相关配套设备,锅炉烟气最终由1根80m高烟囱排放。 本次项目在原备案改造内容基础上,现仅调整脱硫部分相关建设,其余改造内容保持不变。具体调整内容为:将脱硫塔改造为“烟塔一体”结构,改造后2台脱硫塔烟囱高度均为45m、直径2.4m,处理烟气量为220000m3/h(完全满足100t/h燃煤锅炉排放量要求),原有80m高烟囱停用。 综上,****最终改造内容为:1#-2#锅炉原有普通布袋除尘器改造为高效布袋除尘器;对1#-2#锅炉原有湿法脱硫系统均改造为烟塔一体”结构,改造后2台脱硫塔烟囱高度分别为45m、直径2.4m,处理烟气量为220000m3/h(完全满足100t/h燃煤锅炉排放量要求),原有80m高烟囱停用;1#-2#锅炉**脱硝系统,更换超低排放在线监测系统;改造配套烟风系统及管道系统,改造完成后各项指标可满足超低排放要求。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两台100t/h锅炉烟气分别采取布袋除尘器、脱硫塔、脱硝措施后通过45m高脱硫烟塔一体烟囱排放至大气中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脱硫废水全部用于浇渣,不外排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废脱硫渣、除尘器除尘灰、粉煤灰、炉渣全部外卖综合利用。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采取基础减振及降噪措施。 | ||
| 承诺:**** 卢立明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卢立明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8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