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钢化玻璃、中空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30日——2026年1月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3006
联系地址:****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410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钢化玻璃、中空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淳口镇****基地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位于**市淳口镇****基地,拟投资200万元,租用******公司的闲置厂房,从事钢化玻璃、中空玻璃的生产。项目租用面积为6372.16平方米,生产规模为年产钢化玻璃20万平方米、中空玻璃5万平方米。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隔油池、三格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杨柳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外排,最终汇入捞刀河。 (2)废气: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磨边钻孔粉尘、施胶产生的有机废气、食堂油烟。项目磨边钻孔采用湿式作业方式,无粉尘排放;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均低于10%,涂胶封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很少,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管道引至楼顶排放。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设备运行产生的设备噪声。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填埋场作卫生填埋处置;项目产生的一般性废包装材料和铝条废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玻璃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交由玻璃生产厂家回收,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后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单位处理,废胶桶、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统一处置。 |
****环境局**分局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