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社区项目示范区精装修及景观工程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1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社区项目示范区精装修及景观工程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
1.招标文件第74页详细评审标准第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奖项荣誉: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 投标人承建的建筑工程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每个奖项(或荣誉)得 2 分,满分 4 分。
请问:(1)我单位承建的某某综合楼装饰工程获得**省建筑工程装饰奖;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2)我单位参建的某某工程获得**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市优质工程奖)参建项目内容为:装饰装修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答:认可,投标人提供的获奖证明材料需满足招标文件对应评审要求。
2.招标文件投标人奖项荣誉要求: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承建的建筑工程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每个奖项(或荣誉)得 2 分,满分 4 分。
请问:(1)我单位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承建的建筑工程项目获得**省建筑工程装饰奖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的,是否符合要求
(2)我单位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参建的建筑工程项目获得**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的,是否符合要求
答:认可,投标人提供的获奖证明材料需满足招标文件对应评审要求。
3.详细评审标准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的投标人业绩“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建筑面积不少于 3600 平方米(或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 420 万元)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每个业绩得 3分,满分3分。”和项目经理业绩“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建筑面积不少于 3600 平方米(或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420 万元)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每个业绩得 3 分,满分 3 分。”我公司的民用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里含有装饰装修工程,且装饰装修工程金额满足不少于420 万元,业主开具相关证明材料,该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附录5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 标 人:****
地 址:****开发区清潭路693号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51-****859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3912、****3831
2025年12月3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