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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厅关于实行采矿权项目三方案合一制度的通知》(甘国土资矿发〔2016〕140号)规定,现对矿产**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者反馈核实结果。
一、公示内容:
(一)**县刘川镇来窑村**岩矿矿产**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不含范围拐点坐标);
(二)审查申请书
(三)专家组审查意见。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8日,共7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公众意见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管理科
联系电话:0943-****252
通讯地址:**市**区**路176号
邮 编:730900
**县刘川镇来窑村**岩矿矿产**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2025.****.17 - 公示稿(1).pdf
******局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