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编号:****
二、采购单名称:金甬铁路苏溪集装箱办理站-多式联运综合枢纽一体化智能信息系统专利服务采购项目
三、报价截止时间:2026-01-06 14:00标书代写
四、报价有效期:2026-02-05
五、最高限价:25300元
六、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七、采购执行单位:****公司
八、采购执行人:骆俊平
九、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136****6991
十、询价类型:公开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或附件。
| 1 | 普通发明 | 1 | 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30个日历天内完成专利和软著申请,3月内取得软著证书,加急专利优先审查通过后12个月内结案。 | 本项目设单价最高限价:其中普通发明1项,最高限价6000元。 | |||
| 2 | 风险代理发明 | 1 | 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30个日历天内完成专利和软著申请,3月内取得软著证书,加急专利优先审查通过后12个月内结案。 | 本项目设单价最高限价:风险代理发明1项,最高限价17000元。 | |||
| 3 | 软件著作权 | 1 | 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30个日历天内完成专利和软著申请,3月内取得软著证书,加急专利优先审查通过后12个月内结案。 | 本项目设单价最高限价:软件著作权普通申请1项,最高限价800元。 | |||
| 4 | 软著加急 | 1 | 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30个日历天内完成专利和软著申请,3月内取得软著证书,加急专利优先审查通过后12个月内结案。 | 本项目设单价最高限价:软著加急1项,最高限价1500元。 |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其他((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70%。(2)乙方完成所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30%的合同费用。(3)本合同中有多项服务,部分项目未能完成,****服务所对应的费用,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并从合同总价中相应扣除。(4)乙方申请每笔付款前,均须向甲方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并核对无误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支付。)
十二、其他内容:1.此单仅为询价,非一定采购,实际采购以订单为准,对未接受的报价,不再另行通知;2.若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服务交付,或服务成果未通过采购方验收,采购方有权要求供应商无条件返工、整改或终止合同;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及成果须严格符合采购方提出的技术规范、服务标准及成果要求等,如有不符,采购方有权要求其无偿整改或无条件终止**。3.中选后如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未按期提供服务、服务过程中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以低资质人员冒充承诺的服务团队等不良行为,一经核实,将暂停该供应商参与报价或投标资格6个月;一年内累计发生2次上述不良行为,则将该供应商列入我司供应商黑名单,两年内不得参与我司任何服务类采购项目。4.因服务质量问题、验收不合格或供应商原因导致的售后问题、重新履行、合同解除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发布日期:2025-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