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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001MA9KK5AT5N | 建设单位法人:王维 |
| 杨合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省直辖县**市 |
| **省**高新区钢产品深加工产业园C区2号厂房 |
| ****10万吨高强高碳钢线材工程项目 (二期一阶段)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60-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 建设地点: | **省省直辖县**市 **省**高新区钢产品深加工产业园C区2号厂房 |
| 经度:112.52868 纬度: 35.0796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4-08 |
| 济环评审〔2022〕3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001MA9KK5AT5N001P |
| 2025-10-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0 |
| 43.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001MA9KK5AT5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001MA9KK5AT5N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 |
| 914********6801986 | 竣工时间:2025-07-31 |
| 2025-08-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0-31 |
| 2025-11-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1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121B1TH4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二期一阶段年产25000吨高强高碳钢线材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二期一阶段年产25000吨高强高碳钢线材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工艺简述如下: (1)上料、放线:用天车C型钩将盘卷送入上料架,将带有盘卷的上料架吊装到放线机上,人工对焊接头后进行旋转放线。对焊机利用电阻热将线材接头焊接起来,无需焊料和焊剂,在电极压力作用下接触点处焊为一体,无焊接烟尘产生。 (2)加热炉加热:放线后的盘条,在尾部收线牵引机的作用下,平行进入加热炉,按热处理工艺要求可分段设置炉温及气氛,以达到工艺处理要求。该工序会产生天然气燃烧废气、氧化铁皮、噪声。 (3)等温淬火:等温处理槽分为上下箱体设计,上箱体为等温淬火处理区,下箱体为介质储存区。通过熔融介质循环泵导流装置,将等温处理介质导入上箱体的淬火工作位置,经过加热炉加热的盘条在上箱体实现等温淬火处理。等温处理槽内部设计有氧化铁皮、杂质过滤捞渣系统,工作时,通过循环泵实现上箱体的线材等温淬火;在停止工作时,熔盐从上箱体回流,氧化铁皮驻留在下箱体,过滤捞渣简单、方便。该工序会产生含盐颗粒物、设备冷却水、部分氧化铁皮、噪声。 (4)清洗吹扫:清洗机用于线材等温处理后的清洗、吹扫,清除线材表面残留硝盐。该工序会产生清洗废水,固废结晶硝盐。 (5)收线:清洗吹扫过的线材进入倒立式V形槽收线机组进行收线盘圆。收线机采用液压剪剪断焊接段切头,无废气产生。 (6)吊料打包:打包机将盘圆扎紧捆绑后吊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工艺流程简述: (1)上料、放线:用天车 C 型钩将盘卷送入上料架,将带有盘卷的上料架吊装 到放线机上,人工对焊接头后进行旋转放线。对焊机利用电阻热将线材接头焊接起来, 无需焊料和焊剂,在电极压力作用下接触点处焊为一体,无焊接烟尘产生。 (2)加热炉加热:放线后的盘条,在尾部收线牵引机的作用下,平行进入加热炉,按热处理工艺要求可分段设置炉温及气氛,以达到工艺处理要求。该工序会产生天然气燃烧废气、氧化铁皮、噪声。 (3)等温淬火:等温处理槽分为上下箱体设计,上箱体为等温淬火处理区,下箱体为介质储存区,箱体上方加盖密闭保温。通过熔融介质循环泵导流装置,将等温处理介质导入上箱体的淬火工作位置,经过加热炉加热的盘条在上箱体实现等温淬火处理。等温处理槽内部设计有氧化铁皮、杂质过滤捞渣系统,工作时,通过循环泵实现上箱体的线材等温淬火; 在停止工作时,熔盐从上箱体回流,氧化铁皮驻留在下箱体,过滤捞渣简单、方便。 该工序会产生设备冷却水、部分氧化铁皮、噪声。 (4)清洗吹扫:清洗机用于线材等温处理后的清洗、吹扫,清除线材表面残留硝盐。该工序会产生清洗废水,固废结晶硝盐。 (5)收线:清洗吹扫过的线材进入倒立式 V 形槽收线机组进行收线盘圆。收线 机采用液压剪剪断焊接段切头,无废气产生。 (6)吊料打包:打包机将盘圆扎紧捆绑后吊装入库。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1.加热炉废气:低氮燃烧器+15m 排气筒;2.淬火介质挥发废气:废气成分主要是含盐颗粒物:密闭吸气装置负压收集+水雾喷淋装置+15m排气筒 废水: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厂;清洗机清洗水和水雾喷淋装置废水经过除盐器的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淬火槽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噪声: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加热炉的氧化铁皮和淬火槽长时间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氧化铁皮沉淀物、废线材切头收集后定期交给有利用处置能力的单位综合利用;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除盐器回收结晶硝盐全部回用于淬火槽。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1.加热炉废气:低氮燃烧器+15m 排气筒; 废水: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厂;清洗机清洗水经过除盐器的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淬火槽设备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噪声:基础减震,厂房歌声 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加热炉的氧化铁皮和淬火槽长时间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氧化铁皮沉淀物、废线材切头收集后定期交给有利用处置能力的单位综合利用;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除盐器回收结晶硝盐全部回用于淬火槽。 |
| 环保治理设施发生变化: 1.本项目环评批复中等温淬火槽为顶部开放式设备,有淬火介质挥发废气,废气成分主要是含盐颗粒物,经密闭吸气装置负压收集+水雾喷淋装置+15m 排气筒,项目试生产过程中,等温淬火槽因保温需求,由顶部开放式设备改造为加装顶盖的密闭设备,仅留线材进出小孔,使得槽内保持高温环境,硝基盐为液态的熔融盐,无颗粒物产生,无淬火介质废气外溢,因此未设置废气处理设施水雾喷淋装置。 2.等温淬火槽加装顶盖,无淬火介质废气外溢,无需使用水雾喷淋装置处理淬火介质挥发废气,不产生水雾喷淋装置废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0584 | 0.0876 | 0 | 0 | 0 | 0.146 | 0.088 | |
| 0.0146 | 0.0219 | 0 | 0 | 0 | 0.036 | 0.022 | |
| 0.0012 | 0.0018 | 0 | 0 | 0 | 0.003 | 0.00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0146 | 0.0397 | 1.636 | 0 | 0 | 0.054 | 0.04 | / |
| 0.352 | 0.0828 | 1.38 | 0 | 0 | 0.435 | 0.083 | / |
| 0.024 | 0.0382 | 0 | 0 | 0 | 0.062 | 0.038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化粪池 | 《**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 | 化粪池 | 无 |
| 1 | 低氮燃烧器 | 《**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 -2020) | 低氮燃烧器 | 根据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二期一阶段2#加热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15m排气筒出口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最大浓度分别为4.1mg/m3、16mg/m3、26mg/m3,满足《**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 -2020)中相关限值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最大浓度不超过30mg/m3、200mg/m3、300mg/m3。 根据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上风向和下风向处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最高为0.275mg/m3,可以满足《**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066—2020)中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最高不超过1.0mg/m3。 |
| 1 | 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 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四周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要求,昼间噪声不超过65dB(A),夜间噪声不超过55dB(A)。 |
| 1 | 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严禁土壤和地下水受到污染。 | ①源头防控:槽体均安装在基础上。 ②废水收集、暂存、处理设施: 车间内、外的废水输送管道均架空布置在明沟明渠内,沟渠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同时车间外沟渠设置封闭盖板,防止雨水进入; 车间内废水暂存罐或暂存池均采取条形基础布置,周围设置围堰,并采取防腐防渗措施; ③分区防渗:废水收集沟渠、废水储水池、危险废物库采取重点防渗;一般固废暂存间、其他生产车间采取一般防渗。 |
| 1 | 按照《报告表》中要求加强各类废 物的分类收集、储存、分类处置等 管理工作,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 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 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20)相应要求进行控制,危险废 物临时贮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 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 2013年修改单的公告(环保部公告 2013年第36号)进行控制,并按规 定做好危险废物的储存、转移、处 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各 类固废全部妥善处理,须做到合理 处置或综合利用。 | 项目建成后固体废物来源主要为生活垃圾和生产固废,生产固废包括氧化铁皮、废线材切头、废机油、结晶硝盐。氧化铁皮和废线材切头收集后委托利用,结晶硝盐回用到淬火槽中利用,废机油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理;生活垃圾按照环卫部门的规定集中存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处置。 项目营运期内产生的固废均可得到100%妥善处置。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应要求进行控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进行控制。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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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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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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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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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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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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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