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7762/202512-00052 |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 2025-12-30 |
| ****环保局 |
| 2025-12-30 |
| 暂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龙芯永暖不锈钢保温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部门:******分局
电 话:0561-****317
地 址:****政府****中心三楼
项目名称:龙芯永暖不锈钢保温生产线项目
项目性质:**
项目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区朔里镇罗里村标准化厂房
建设内容:****拟投资10200万元,租赁**省**市**区朔里镇罗里村标准化厂房,建设“龙芯永暖不锈钢保温生产线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49亩,拟购置相关生产设备,项目运营后形成年产塑料咖啡壶、保温瓶200万只;不锈钢咖啡壶、保温瓶100万只;塑料保温饭盒10万只;不锈钢保温饭盒25万只;垃圾桶、塑料盆1万只的生产能力。本项目于2025年6月30日已取得**市****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项目总投资10200万元,环保投资79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77%。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本项目注塑废气由三面固定挡板,一面垂帘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混料和破碎粉尘通过密闭微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切割粉尘、抛光粉尘和焊接烟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
本项目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相关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本项目无组织废气通过提高收集效率等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9企业边界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相关要求。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核定为: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为0.213t/a,烟(粉)尘为0.137t/a。全厂废气排放总量应当符合排污许可****生态环境局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2、废水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同间接冷却水定排水一起通过吸粪车运输****处理厂进行处理后排放至龙河。项目废水排放执****处理厂接管限值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3、噪声
本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振、隔声等措施,减轻噪声对环境的不良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除尘器除尘灰、废金属边角料、废布袋、废焊料等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区定期外售;废塑料边角料及不合格品收集后破碎回用于注塑;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