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侧、锦华路西侧、关城大沟北侧、**路(规划)东侧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市**区城南街道****侧、锦华路西侧、关城大沟北侧、关城花苑东侧,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9.003289,北纬33.538502,占地面积39347m2。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村庄和农用地。目前该地块正在开展土地征收工作,地块内仅余一座民房未拆除。
根据清****规划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调查地块四至范围为:南至关城大沟,西至**路(规划),北至**路,**锦华路;地块规划为商业服务业设施、居住用地。
根据上述文件,对照自然**部于2020年11月发布的《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本次调查的**区****侧、锦华路西侧、关城大沟北侧、**路(规划)东侧地块用地性质判定属于商业服务业设施(09)、居住用地(07)中的商业用地(0901)、城镇住宅用地(0701)。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本地块属于建设用地中商业服务业设施、居住用地(R)为第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5年8月,受****委托,****对**区****侧、锦华路西侧、关城大沟北侧、**路(规划)东侧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成果如下:
1、第一阶段调查
项目组通过前期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及快筛结果的调查分析等进行梳理和分析:
资料收集:调查地块及周边现状和历史上均不涉及工业企业,不存在企业生产活动所带来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区城南街道关城村八组居民住宅及农用地,2010年地块内居民住宅拆除,仅地块西南侧有一座居民住宅未拆除,该住宅一直用作种地村民临时居住;2025年,地块规划为商业服务业设施、居住用地,正在开展土地征收工作。调查地块内无潜在污染源。
现场踏勘:项目组成员于2025年7月对调查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工作,调查地块内仅西南侧有一座居民住宅,地块内部分区域用作农产品种植,其余区域无构筑物;地块内无化学品使用痕迹,无危险废物储存痕迹,无地下储存槽罐或地下设施,地块内无颜色异常土壤,无异味。
土壤快速检测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表层土壤快速检测XRF检出数据较平稳,无异常样品,检出数据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市地方标准第一类用地筛选值。PID读数范不超过1ppm,数据较平稳,无异常样品。****实验室对该调查地块红线边界进行验证性采样检测,土壤样品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样品浓度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
人员访谈: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区城南街道关城村八组居民住宅及农用地,2010年地块内居民住宅拆除,仅地块西南侧有一座居民住宅未拆除,该住宅一直用作种地村民临时居住。调查地块周边历史上均不涉及工艺废水排放、无工业地下管线等设施,不涉及化学品使用且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或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且未发生原辅料泄漏事故以及土壤地下水污染事故。
2、调查结论
综上,结合前期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及快筛结果的调查分析**区****侧、锦华路西侧、关城大沟北侧、**路(规划)东侧地块内现状及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周边地块无潜在污染源。地块环境状况可接受,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可用于规划的商业服务业设施、居住用地的开发利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束于本次调查阶段。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7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欣 151****9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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