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执法装备能力建设项目 | ||
| 项目编号 | **** | 招标人 | **** |
| 交易分类 | 政府采购-货物类 | 行政监管单位 | ****财政局 |
| 相关公告 | |||
| 2025-12-30 15:45 | |||
一、采购项目名称:****执法装备能力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濮财市直磋商采购-2025-21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8日(**时间)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元) |
| ****001001 | 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PID)、手持热电风速仪、热成像仪、多参数气体检测仪、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仪(FID)、移动源执法监测设备(在用车尾气检测仪、车用尿素检定仪、通用车载诊断仪(0BD)、工业内窥镜等)、便携式油烟检测仪、手持式林格曼黑度仪、监测服务、设备安装调试、售后培训、技术数据对接 | **** | **省**市**市金堤北路433号大数据智慧生态园A13-107室 | 611000.00元 |
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郭社民、刘卓、孙永杰(采购人代表)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收取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10387.00元。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5年12月31日)。
本成交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南****政府大院
联系人:吴国伟
联系方式:137****8898
监督单位:****政府****管理科
地址:**市**路中段260号
联系方式:0393--****735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益民路中段**
联系人:李强
联系方式:155****3705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