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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局******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清自然资发〔2024〕18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市**市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连****公司加工区、办公区用地等9个项目)》(以下简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项目背景
本次编制周转规模使用方案主要为满足连****公司加工区、办公区用地等9个项目的建设用地规模需求。项目总面积为3.7989公顷(56.9835亩)。
二、规模使用情况
本方案拟使用城镇开发边界外建设用地周转规模面积3.7989公顷,共19个使用地块。落实方向将原规划为农用地(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坑塘水面、沟渠)、区域基础设施用地(公路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采矿用地)的用地规划用途调整为村庄建设用地(教育用地、文化用地、工业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交通场站用地、公园绿地、防护绿地、供水用地)。
三、公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5日,共7个自然日。公示期间,相关意见可以向****咨询或提出。
联系地址:**市**镇**路151号**市自然**
局205室
联系电话:0763-****936
邮箱:****@163.com
附件:1.**市使****规划局部图(ZZ001-ZZ019)
2.**市使****规划局部图(ZZ001-ZZ019)
(由于附件过大,相关附件可登录**市门户网站或前往****205室查阅)
附件1:**市使****规划局部图(ZZ001-ZZ019).pdf
附件2:**市使****规划局部图(ZZ001-ZZ0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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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