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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国教育部教师资格证书印制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金辰西****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北****开发区**东街甲一号
被投诉人:****采购中心****中心)
地 址:**市西**西章胡同9号院1号楼一层
当事人:中华人民**国教育部
地 址:**市西**大木仓胡同三十七号
相关供应商:********公司)
地 址:**市**区北务西路36号院1号楼-1至4层101
四、基本情况
****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公司不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不具备中标资格。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