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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稻田光合****中心有限公司稻田光合****中心实验室(阶段性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稻田光合****中心实验室(阶段性验收)
建设单位:稻田光合****中心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开发区草滩八**段1188号9幢5层
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与以下联系:
联系人:李总
电话:135****0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