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宣传资料
2.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1.44万元
3.项目内容:2026年********纪念馆、上****保护中心)“宣传资料”项目。
4.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若供应商未能按照合同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履行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政府购买服务:◆否□是,****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2.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1.资格审查程序
1.1采购人将根据《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2《资格性检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
1.3《资格性检查要求》见下表
资格审查表
| 序号 |
供应商 |
A |
B |
C |
| 分析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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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资格资质 |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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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了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事业法人单位提供)或其他性质单位组织的合法证明材料(法人与其分支机构未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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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投标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人投标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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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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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说明:投标截止前三年内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若存在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且未显示具体数额时,提供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或书面说明其罚款数额)。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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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
||||
| 提供了供应商书面声明,承诺未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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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
| 二、信用状况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标书代写 |
|||
打“-”的为能实质响应采购文件;打“×”为未能实质响应采购文件。
1.4《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
符合性审查表
| 序号 |
供应商 分析因素 |
A |
B |
C |
| 1. |
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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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供应商的报价未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 |
|||
| 3. |
未出现下列情形: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且在评审现场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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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响应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90个日历天; |
|||
| 5. |
供应商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
|||
| 6. |
未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所列的恶意串通情形;2)财政部第87号令第三十七条所列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情形;……等); |
|||
| 7. |
未出现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按照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形(标★条款,如有)。 |
打“-”的为能实质响应采购文件;打“×”为未能实质响应采购文件。
2.评审标准
1.1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询价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2询价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1.3评审标准见下表
| 评分项目 |
分值 |
主/客观分 |
评分要点及说明 |
| 1、项目报价 |
25 |
客观项 |
以最低报价为基准价,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25(此项满分25分)。 |
| 2、项目方案 |
30 |
主观项 |
宣传资料设计方案能结合我园丰富的红色文化**和询价文件要求,具有一定的创意性,视具体情况打0-30分。 |
| 3、相关材料 |
15 |
主观项 |
需提供宣传资料印刷品所用材质(如纸张类型、克重、工艺材质等)、印刷工艺方案(如覆膜、烫金、UV、装订方式等)的相关说明,鼓励附相关小样以直观呈现效果,视具体情况打0-15分。 |
| 4、项目业绩 |
20 |
主观项 |
能够提供组织实施过的类似项目情况(包括合同复印件或宣传报道等)等信息(每个项目5分,满分15分),如****基地、旅游景区或区级(含)以上单位提供服务的情况可酌情加分(满分5分),视具体情况打0-20分。 |
| 5、文件编制 |
10 |
主观项 |
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简洁明了,编排有序,视情况打0-10分。 |
四、采购需求
1.基本要求
1.1工作依据
根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划分》以及“****博物馆”评分细则要求,旅游景区需提供品种多、做工精美的中英文景区导览宣传资料。同时,为配合元旦、930、国庆等重大节点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国国旗法》第八条规定,举行重**祝、纪念活动可以升挂国旗。需要购置国旗悬挂在园内,营造园区氛围。
1.2项目内容
本项目包括文旅宣传品制作和国旗购置两部分,其****园区地图18000份、纪念馆地图18000份、单页50000份、门票+留言20000份、书签200000份、明信片15000份、文明宣传册20000份,国旗包括4号尺寸国旗60面、6号尺寸国旗360面、1号尺寸国旗15面、2号尺寸国旗1面、3号尺寸国旗5面。
2.验收标准
宣传资料设计风格与我园红色主题氛围一致,印刷所用材质和工艺与合同约定一致,成品按时交付,包装完好,数量无短缺。
五、合同条款
****“宣传资料”项目合同
甲方:********纪念馆、上****保护中心)
乙方:
鉴于甲方拟委托乙方为其设计制作印刷品,且乙方同意接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广告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印刷品1.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的印刷品的名称、数量、份数要求详见附件清单。
2.资料提供及制作要求
2.1 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含本数)将设计制作印刷品所需的各种资料、图片等清单提交甲方审核确认,甲方确认后于10日内(含本数)交付给乙方,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2.2 乙方负责全部的印刷品设计、制作等工作。乙方应在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图片后30日内(含本数),向甲方提供印刷品的设计制作样品供甲方验收,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才能制作。印刷品制作样本经双方封签后由甲方保存,作为质量检验的依据。
2.3 甲方应在制作过程中为乙方提供设计制作印刷品所需的企业文字、图片、地址、电话号码等基础资料。
2.4 乙方保证印刷品设计制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等)合法,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2.5乙方负责提供制作印刷品所需的材料,并保证所用材料符合甲方技术规范的要求。
2.6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材料进行检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材料用于印刷品的制作,但甲方明确表示不对材料进行检验的除外。无论甲方是否对乙方提供的材料进行检验以及是否同意用于制作印刷品均不减轻或免除乙方在本合同下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2.7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对印刷品进行包装。印刷品包装应当符合相关包装储运的规定,满足搬运、装卸、防潮等要求,以便印刷品在没有任何损坏的情况下安全地交付给甲方。
3.交货和验收3.1 乙方负责印刷品运输,并承担运输过程所产生的所有费用。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时间甲方交付本合同项下的印刷品。
3.2 乙方交付的印刷品应当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型号等要求。
3.3甲方将对乙方交付的印刷品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型号、规格、数量、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等。对印刷品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情况,甲方有权拒收。
3.4如果甲方在印刷品使用过程中,发现印刷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其他情况,有权随时要求退货和更换,乙方应即时满足甲方要求,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损失(费用)。
3.5乙方承担印刷品交付给甲方之前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
4.合同价格4.1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制作费、材料费、包装费、运输费等)。
4.2 付款时间和支付方式:
4.2.1付款时间: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三期向乙方支付款项,具体为:
l 甲方在合同签订后收到乙方发票10个工作日之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30%,即¥ 元(大写: );
l 乙方完成项目设计打样,甲方审核通过后,甲方收到乙方发票10个工作日之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40%,即 元(大写: );
l 乙方完成项目印刷并运输,甲方确认收货后,甲方收到乙方发票10个工作日之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30%,即 元(大写 );
4.2.2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本合同项下所约定的设计制作费用。
5.知识产权5.1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设计制作的印刷品完成后其著作权、署名权及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公开发表、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上述印刷品;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署名。
5.2 乙方所提交的印刷品不应存在任何权利瑕疵,乙方应保证甲方免于遭受因第三方提起侵权索赔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如果任何第三方向甲方提起侵权索赔,乙方应负责与之进行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5.3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
6.质量保证6.1 乙方应以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和国家质量标准为印刷品的设计制作依据,不得擅自更改。
6.2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应接受及配合甲方的抽样检查,以确保印刷品质量。甲方发现乙方生产的印刷品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应无条件返工或更换,并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6.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印刷品转包、分包给其他方生产,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4 乙方对其加工制作的印刷品提供 1 年的质量保证,法律、法规或规章另有规定时以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为准。
7.保密7.1乙方及其参与合同工作的有关人员应对印刷品设计制作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了解到的甲方商业秘密、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乙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7.1.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商业秘密、文件资料和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人;
7.1.2 不得将上述商业秘密、文件资料和信息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
7.1.3 在印刷品验收通过后或甲方要求时,及时将上述文件资料和信息返还甲方,或按甲方要求作适当处理。
7.2 上述保密义务的期限至印刷品及相关文件资料或信息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保密信息已成为公开、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此合同项下保密义务之日止。
7.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7.4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
8.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任何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和/或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8.1甲方须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价款,逾期未支付价款的,每逾期1日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交付合同价款的 0.5 %作为违约金。
8.2乙方交付的印刷品质量、规格型号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及时进行更换,由此发生的一切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交付的印刷品为不合格产品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并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格总额 0.5 %的违约金。
8.3 乙方逾期交付合格印刷品的,每逾期1日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部分合同价款的 0.5 %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交付超过 10 日(含本数)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
8.4 印刷品在质量保证期内,经两次更换,仍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无条件退货,乙方应返还相应的合同价款,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8.5乙方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低于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并应就差额部分向甲方进行赔偿。
9.适用法律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国法律。
10.争议解决10.1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按以下第(1)种方式处理:
(1)仲裁:提交 **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诉讼:向 / ****法院提起诉讼。
10.2 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11.合同附件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联系方式双方在本合同签署页载明的电话等联系方式为双方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
13.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2026年12月31日。合同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
14.份数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特别约定本特别约定是合同各方经协商后对合同其他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不一致,以特别约定为准。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印刷清单
| 编号 |
名称 |
数量 |
纸张型号/厚度 |
单位 |
单价 |
合计 |
| 1 |
园区地图 |
18,000.00 |
份 |
|||
| 2 |
纪念馆地图 |
18,000.00 |
份 |
|||
| 3 |
单页 |
50,000.00 |
份 |
|||
| 4 |
门票+留言 |
20,000.00 |
份 |
|||
| 5 |
书签制作 |
200,000.00 |
份 |
|||
| 6 |
明信片 |
15,000.00 |
份 |
|||
| 7 |
文明宣传册 |
20,000.00 |
份 |
|||
| 8 |
4号尺寸国旗 |
60.00 |
面 |
|||
| 9 |
6号尺寸国旗 |
360.00 |
面 |
|||
| 10 |
1号尺寸国旗 |
15.00 |
面 |
|||
| 11 |
2号尺寸国旗 |
1.00 |
面 |
|||
| 12 |
3号尺寸国旗 |
5.00 |
面 |
|||
| 合计 |
元 |
六、其他说明
报价响应文件递交形式:一式5份快递至**市**区**西路180****陵园1****中心),同步发送快递单号至邮箱****@163.com,邮件名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3.下列情况的响应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 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响应文件未按询价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 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 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 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7) 法律、法规和竞争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4.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文件有关的费用。
5.所有项目报价均含安装、调试、上门保修服务及相关税费,不再产生额外费用。
6.未中标单位不再另行通知。最终解释权归我单位所有。
联系人 汪老师,联系电话 ****5995-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