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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局 | 成文日期: | 2025-12-30 |
| 名称: | 关于****公司厂区总平面方案(二次调整)(草案)的公示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12-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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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收到****公司提出办理位于泰美镇新星村厂新组金瓜窝(土名)地段的厂区总平面方案调整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公司厂区总平面方案(二次调整)
现状建设情况:该厂区现状已建8栋厂房:其中厂房1、厂房2、厂房3、厂房4、厂房5、厂房11已核发不动产权证分别为粤(2019)**县不动产权第****254号、粤(2019)**县不动产权第****253号、粤(2021)**县不动产权第****081号、粤(2021)**县不动产权第****095号、粤(2021)**县不动产权第****100号、粤(2021)**县不动产权第****907号),厂房7、厂房8已建(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状已建宿舍楼1和宿舍楼1(加建)不动产权证号分别为粤(2019)**县不动产权第****251号、粤(2021)**县不动产权第****697号。现状已建泵房和地下消防水池。
现送审总平面方案(二次调整)主要调整内容为:仅对已建厂房7、厂房8按现场实测调整,且厂房7须按要求整改满足防火要求后方可办理下一步规划报建手续,其他建筑均没有调整。
建设项目内容:总用地面积86375平方米,计算容积率用地面积86375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39647.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6253.42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18550.42平方米,容积率1.37,建筑系数45.9%,绿地率7.4%。工业项目所需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3117.60平方米(占项目用地面积比例3.61%),其建筑面积16968.44平方米(占计容总建筑面积14.31%)。停车位387个。厂房火灾危险性类别丙类,耐火等级二级。
有关该方案调整的详细信息,****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我局查询。
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十日内,利害关系人或其他人士等可依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真实身份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并附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述权利。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2-****623
******局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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