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30 14:48:06
| **** | 相关标段(包)编号****001 |
| 2025-12-30 15:44:36 | 公示结束时间2026-01-07 23:59:59 |
| 项目及标段名称 | 邛山景区文旅综合利用项目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836-****902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8-****9985 |
| 开标地点 | 甘****服务中心 | 开标时间 | ****1229 - 09:30:00 |
| 公示期 | 2025年12月31日 至 2026年01月07日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6339.17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 项目负责人 | 张春念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 川251********30590 | / |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张红浪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 川251********22349 |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公司) | |||||
| 项目负责人 | 姚菲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 川251********10412 | / |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耿静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 川251********98277 |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公司) | |||||
| 项目负责人 | 宋致强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 川251********02440 | / |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强珊珊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 川251********15352 | / |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 ******旅游局 | **县松茸村旅游绿道建设项目 | ****1020 | ****0613 | **旅游绿道 8100 米,**步游道、绿化工程、木雅**、玛尼堆、石凳、藏式休息亭、标识标牌、观景台、边坡治理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2200.00 | 李娇 |
| ****建设局 | ****处理厂建设项目 | ****0826 | ****1222 | ****处理厂一座,项目设计日处理量 450m3/d;**管理设备用房 450 m2;污水主管 15km,污水支管 12km 及配套设施设备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 ****6236.64 | 李丽 |
| ****乡村**局 | **县推进乡村建设重点基础设施项目 (二标段) | ****1024 | ****0520 | 改造村内道路 9500 米,**连户水泥路 5000 米,供水管网 3000 米及道路挡墙等乡村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具体内容以本项目该标段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2450.68 | 何鹏成 |
| ****乡村**局 | **市雅拉乡王母村乡村**示范村(二期)建设项目 | ****0620 | ****0707 | 景观绿地 3500 平方米,雕塑雕像 3 处,绿地景观亮化3500 平方米,室外管网改造,民宿景观亮化 18 栋及相关设施设备,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 ****0430.22 | 黄波 |
| ****建设局 | **市塔公镇集镇更新改造工程(一期) | ****0505 | ****1030 | 项目对塔公镇主道两侧进行更新改造,全长 1.2 公里。其中:管网入户工程含给水管、排水管、电力管、电信管、各 2400 米,路面恢复 6000 平方米;市政设施提升改造含公共座椅 10 个,垃圾桶 10 个,灯杆 160 座,直流充电桩 54 个,停车场 5704.48 平方米,划线停车位 180 个等;改造集镇房车营地 4400 平方米,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 ****4261.36 | 马小涌 |
| ****建设局 | **县**镇市政道路改造工程 | ****0325 | ****1012 | 改造道路3公里及给排水、电力、照明等配套附属设施给排水、污水、电力、通讯四种管线下地,其中给水管5204米、污水管2450米、电力排管3750米,道讯排管3600米。 | ****4788.90 | 马小涌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公司) | ||||||
| ****建设局 | **县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建设项目 | ****0615 | ****1116 | ****建设处理量 10t/d 的餐厨垃圾收运、无害化处理运维系统,总占地面积为5519.43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838.67 平方米,建筑面积为 838.67 平方米,****处理厂房 690 平方米,综合管理用房 125.35 平方米,门卫室 23.32 平方米;并将原有垃圾中转站拆除后重新选址**,垃圾中转站用地面积为574.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 174.3 平方米及室外附属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污水管网工程、餐厨垃圾处理设施设备购置及垃圾收运系统(垃圾车、垃圾桶)等。 | ****2772.98 | 姚菲 |
| ******旅游局 | **市木雅圣地景区提档升级建设项目 | ****0110 | ****1130 | 21km道路改造及边坡治理 | ****9262.07 | 耿静 |
| ******旅游局 | **县沙马乡德西村集中安置点后续扶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0805 | ****1119 | 本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总用地面积为德西村范围内5164m2, 本项目涉及建设内容主要有供水中转站、停车场、安装供水管网、配套建设村级 室外电气工程、导视系统等相关配套设施 | ****1074.97 | 夏詹强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公司) |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公司) |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公司) | ||||||
| ****乡村**局 | **县推进乡村建设重点基础设施项目 | ****0802 | ****0813 | 改造道路 11 公里;**供水管道 11 公里及配套照明、标识标牌等。 | ****3437.32 | 徐浩 |
| ****建设局 | **县拉日马镇扎宗村污水处理项目 | ****0410 | ****1130 | 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范围 | ****6649.80 | 邱强 |
| ****建设局 | **县 2023 年**镇乡****园区道路改造及排水设施建设项目 | ****0421 | ****1024 | 改造道路 11000 平方米,排水管道(沟)2100 米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 ****8486.14 | 黄琪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公司) |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公司) |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 附注(其他需公示的内容) | 无 | ||
|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曲批老师 | 联系方式:0836-****902 |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行政监督部门:无 | 联系方式:无 |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单位章: |
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中标候选人是否排序由招标文件规定。招标文件规定排序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排序,发布人按评标结果公示排序;招标文件未规定排序的,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不排序,发布人按评标结果不公示排序。
3.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4.表中的“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应填写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5.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招标指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或项目总工,如设计中只有多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应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6.表中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7.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再如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0915-9:00:00。
8.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元指人民币元。
9.表中的“建设规模”采购招标应填写主要货物的数量、类型、规格等技术参数。
10.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标人在“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11.****委员会对本单位的评审可能存在错误的,可以在公示期内要求招标人提供评标报告中关于本单位的评审内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招标人不得泄露其他投标人相关的评标内容。
12.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