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X800线北界至朱砂(旺沙堡段)路面坏烂整治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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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公告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X800线北界至朱砂(旺沙堡段)路面坏烂整治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2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本工程为**市X800线北界至朱砂(旺沙堡段)路面坏烂整治工程,工程地点位于**市X800线北界至朱砂(旺沙段)。
2、实施地点:**市X800线北界至朱砂(旺沙堡段)。
修改为:
1、项目基本情况:本工程为**市X800线北界至朱砂(旺沙堡段)路面坏烂整治工程,工程地点位于**市X800线北界至朱砂(旺沙段)。
2、实施地点:**市X800线北界至朱砂(旺沙堡段)。
3、本项目须按照清单报价方式且低于本项目最高限价预算金额的95%(下浮率>5%)进行报价
注:中标人如果存在不平衡报价,招标人可以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不平衡报价处理的具体条款如下: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组织人员对中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审核:
(1)若中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超过如下范围:招标人招标清单预算相应单价与(1-中标人中标价下浮率)乘积的 85 %~ 115 %,则视为存在不平衡报价。
如果存在不平衡报价,招标人将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按以下原则调整其工程量清单报价(不随报价调整的除外):(1)招标人招标清单预算相应单价×(1-中标人中标价下浮率)为基准进行调整;(2)按上述算术修正和本款调整后,对以百分比计取的非固定报价项目的报价也应作相应的修正。
(2)为使调整后的投标总价保持不变,对处于招标人招标清单预算相应单价与(1-中标人中标价下浮率)乘积的 85 %~ 115 %内的报价,招标人有权根据本项第(1)条调整原则进行报价调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30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标书代写
无
名 称:****
地 址:**市**市**路16号
联系方式:184****4445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大岭村208号C栋5楼503室
联系方式:182****4032
项目联系人:黄思敏
电 话:182****4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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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