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南水北调农村供水水源置换特许经营权转让项目二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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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南水北调农村供水水源置换特许经营权转让项目二次重新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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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南水北调农村供水水源置换特许经营权转让项目二次重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县南水北调农村供水水源置换特许经营权转让项目二次已由 ****改革局 以 正发改〔2025]4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社会资本方筹资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县南水北调农村供水水源置换特许经营权转让项目二次。2.项目内容:本项目资产为存量资产,实施内容为**县南水北调农村供水水源置换特许经营权转让采用“转让-运营-移交(TOT)”模式实施。3.项目地点:**县南水北调干渠以东、以西**县域内。4. 特许经营范围:**县南水北调干渠以东、以西**县域内,除**县城建成区和**新**以外的农村生活及分布在农村范围内的工业、企事业单位供水。5.特许经营期限(最高限制期限):480个月(40年)。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7. 招标范围: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社会资本,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运营、维护、移交等各项工作。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2-29 22:00 至 2026-01-05 23:59 (**时间,下同), **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1-19 09:15: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系统上传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8.1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易地”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8.2 监督部门名称:****、 电话:0311-****1758、电子邮箱:****@163.com。8.3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办公室处理: 1、****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 7 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电话:0311-****9464;招标代理:****,电话:0311-****707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电话:0311-****1758 电子邮箱:****@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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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项目调整,现终止本次招标活动。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