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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促进生猪产业发展和市场平稳运行,根据六****委员会、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开展猪肉临时储备收储工作的通知》(**发改价调〔2025〕82号)要求,拟开展58吨冻猪肉区级储备比选工作,现将比选要求公告如下:
一、比选原则
冻猪肉区级储备比选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参加比选。
二、比选要求及条件
(一)参选企业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具有所经营项目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含食品销售)等相关法定证件及其他满足经营项目的专业条件;
(七)报名时间: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4日,由申报企业按照比选要求及条件提供相关资料;
(八)报名咨询电话:****商贸四组0858-****079;
(九)比选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金预算及拨付
(一)资金预算。冻猪肉区级储备最低收储量所需的储备资金,按照《关于开展猪肉临时储备收储工作的通知》(**发改价调〔2025〕82号)文件标准拨付。主要用于承储企业管理费用、损耗费用、跌价风险等补贴。
(二)资金拨付。按照“以奖代补、先储后奖”的方式拨付奖补资金。承储企业在完成冻猪肉储备任务后,形成相关情况报告提交****,验收合格后,依据收储协议,由区财政直接拨付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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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