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涠洲水库扩容工程

审批
广西-北海-海城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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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24********784630M朱琼良
韦青**壮族自治区**市**区
**市**区**路108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水库扩容工程
2021版本:124-水库N7620-N7620-水**管理
**壮族自治区**市**区 **市涠洲岛的东北部、环岛路以南
经度:109.****7214 纬度: 21.****2131******行政审批局
2019-12-19
北审批建准〔2019〕615号
5298.3424
120****
124********784630M**绿青蓝****公司
914********605280D******公司
914********118936M2023-10-31
2025-12-012025-12-26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88831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位于**市涠洲岛的东北部,环岛路以南。属**项目,永久总占地面积477.091亩,临时用地面积405.57亩,不涉及拆迁,。项目位于**市涠洲岛的东北部,环岛路以南。属**项目,永久总占地面积477.091亩,临时用地面积405.57亩,不涉及拆迁。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建设牛角湖、北港-牛角湖连通工程、沟门雨水基流收集和沟门-牛角湖-涠洲水库收集管道工程。建设牛角湖、北港-牛角湖连通工程、沟门雨水基流收集和沟门-牛角湖-涠洲水库收集管道工程。
无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牛角湖工程湖面面积300亩,湖边设5.50mX5.00m泵站;北港-牛角湖连通工程明渠长422m,暗涵管直径1m,长488m;沟门雨水基流收集工程设有砼迷宫堰长48m、200m"蓄水池及5.50mX5.00m泵站;沟门-牛角湖-涠洲水库收集管道工程输水管道总长5215m。牛角湖工程湖面面积300亩,湖边设5.50mX5.00m泵站;北港-牛角湖连通工程明渠长341m,暗涵管直径1m,长501m;沟门雨水基流收集工程设有砼迷宫堰长48m、200m"蓄水池及5.50mX5.00m泵站;沟门-牛角湖-涠洲水库收集管道工程输水管道总长4680m。
因征地问题改变管道路线,管道长度有微小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档,定期对裸露的施工道路和施工场所洒水。物料临时存放应采取防风遮挡措施,如采用编织布覆盖,以减少起尘量。 2、现场搅拌用水泥应密封存放,临时存放的水泥必须集中存放,采取覆盖措施;使用过程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散落灰应及时清理;混凝土拌和机应配备有效的降尘或除尘设施,原料可适度加湿,减少扬尘产生。 3、物料运输采取防风遮挡措施,严禁超载运输,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施工道路应定期养护、清扫、洒水。 4、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确保其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加强对机械设备的养护。 5、表土剥离堆放至临时堆土场后须进行覆盖。 6、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料,应及时清运。若不能及时清理,应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防止风蚀起尘或水蚀迁移。 7、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临时占用场地恢复植被绿化。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营地应尽可能租用当地民房或公共房屋,施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灌,严禁不经处理任其漫流或排入河流。 2、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作业。 3、涠洲水库水源地环境保护措施(1)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和施工活动,弃渣场、施工营地等各类临时工程均不得布设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不得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施工机械冲洗。建设、开挖产生的废土废渣要及时运走,不能堆放在水源保护区内,并做好后续的水土保持工作。(2)施工机械要定期清理做好设备的维护,防止跑冒滴漏造成石油类物质对水体水质造成污染。 (3)施工期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成立环境风险应急机构,且与地方环境风险应急机构联动,****水库定期进行监测,若发现水质受到污染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政府,确保群众取水安全。 (4****政府部门尽早启动涠洲岛生活污水收集工程,完善涠洲岛污水收集管网,将岛上生活****处理厂处理,避免生活污水无序排放造成的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 (三)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化粪池、隔油池、沉淀池挖深应不低于地下水位并须防渗防漏。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使用噪声小的机械设备,大型固定施工设备应在其进气、排气口设置消声器,振动大的设备应配备减振装置。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减少其工作噪声,高噪设备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目标。2、在施工区设立提示牌,尽量避免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运输队伍驾驶员的教育,在行驶经过居民区时要限速禁鸣。 3、施工场地设置临时围档,以减缓噪声污染。 (五)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开挖产生的弃土全部运至指定弃渣场堆放,不能随意堆放,运输车辆在运渣过程中应采取遮挡措施。弃渣堆放前在弃渣场外缘坡脚修建挡渣墙,在弃渣场四周修建截水沟,以引走山坡地面径流至周边排水设施。弃渣堆放结束后及时对堆渣坡面、坡顶进行绿化。 2、施工剥离的表土全部回用于工程覆土和绿化。 3、生活垃圾全部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在项目设计过程中合理选线、科学设置弃渣场、料场便道的位置及用地范围,少占园地、林地,尽量占用荒地。 2、施工弃渣不得随地放置,更不允许向水体倾倒,应弃置规定的弃渣场,同时做好水土保持措施,在弃渣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土地整治。弃土场压实绿化设计应依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生态恢复。施工结束后,及时对裸露面进行植树种草绿化,尽量选择当地的、具有良好观赏价值的本土物种。 3、科学安排施工进度,尽量避免暴雨时流水侵蚀裸露土体引起滑坡。 4、对自然保护区的环保措施 (1)施工单位应提高环保意识,配合保护区做好生态保护工作。施工期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意识的教育,不捕猎或惊扰类。严禁对周围林、灌木进行乱砍滥伐、破坏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加强对水环境的保护,防止施工污染物排入水域。 (2)合理选择施工期,尽量避开候迁徙的高峰期、主要繁殖期,减少施工期对候迁徙的不利影响。 (3)尽量避免在夜间施工,避免夜间强噪声作业和强光长时间照射对野生动物栖息造成干扰。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设置隔离设施,减缓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4)牛角湖及湖心岛的植物和树种应尽量选取本地物种,树种应以适宜涠洲岛鸟类栖息的乔木为宜。 5、地质公园环保措施 (1)工程建设过程中,****管理处及建设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和监督。 (2)尽量保持地质公园的原有地貌,并做好项目建成后的生态恢复治理。 (3)在地质公园规划的景区、景点及保护区范围内,不得设置取弃土场、施工营地等。 (4)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地质勘察未查明的地质异常现象,应及时与地质公园管理机构、地质勘察单位、设计单位联系,以便妥善处理。 (七)管道铺设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间应严格管理,按确定的线路、工程占地施工。管线开挖过程应尽可能减小开挖面积,施工活动及机械设备作业尽量控制在施工用地范围内。禁止破坏征地红线以外的植被。 2、施工开挖安装过程,必要时在工作面设置安全保护栏和示警标识。 3、对于临时占用的农田,表层耕作土和深层土壤采取分层开挖、堆放、回填的方式,对表层耕作土进行覆盖保护,待施工结束后再将剥离的表层耕作土回填开挖区表层。 4、土方开挖回填时避开雨季,雨季来临前将开挖回填、弃方的边坡处理完毕。 5、雨水地面径流处开挖管沟时,及时设置临时沉淀池拦截泥沙,待工程建成后,及时将沉淀池推平,进行绿化或硬化。 6、管线施工结束后将尽快回填土方,按原占地前的用地状况进行生态恢复或复垦,避免水土流失。(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档,定期对裸露的施工道路和施工场所洒水。物料临时存放应采取防风遮挡措施,如采用编织布覆盖,以减少起尘量。 2、现场搅拌用水泥应密封存放,临时存放的水泥必须集中存放,采取覆盖措施;使用过程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散落灰应及时清理;混凝土拌和机应配备有效的降尘或除尘设施,原料可适度加湿,减少扬尘产生。 3、物料运输采取防风遮挡措施,严禁超载运输,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施工道路应定期养护、清扫、洒水。 4、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确保其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加强对机械设备的养护。 5、表土剥离堆放至临时堆土场后须进行覆盖。 6、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料,应及时清运。若不能及时清理,应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防止风蚀起尘或水蚀迁移。 7、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临时占用场地恢复植被绿化。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营地应尽可能租用当地民房或公共房屋,施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灌,严禁不经处理任其漫流或排入河流。 2、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作业。 3、涠洲水库水源地环境保护措施(1)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和施工活动,弃渣场、施工营地等各类临时工程均不得布设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不得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施工机械冲洗。建设、开挖产生的废土废渣要及时运走,不能堆放在水源保护区内,并做好后续的水土保持工作。(2)施工机械要定期清理做好设备的维护,防止跑冒滴漏造成石油类物质对水体水质造成污染。 (3)施工期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成立环境风险应急机构,且与地方环境风险应急机构联动,****水库定期进行监测,若发现水质受到污染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政府,确保群众取水安全。 (4****政府部门尽早启动涠洲岛生活污水收集工程,完善涠洲岛污水收集管网,将岛上生活****处理厂处理,避免生活污水无序排放造成的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 (三)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化粪池、隔油池、沉淀池挖深应不低于地下水位并须防渗防漏。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使用噪声小的机械设备,大型固定施工设备应在其进气、排气口设置消声器,振动大的设备应配备减振装置。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减少其工作噪声,高噪设备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目标。2、在施工区设立提示牌,尽量避免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运输队伍驾驶员的教育,在行驶经过居民区时要限速禁鸣。 3、施工场地设置临时围档,以减缓噪声污染。 (五)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开挖产生的弃土全部运至指定弃渣场堆放,不能随意堆放,运输车辆在运渣过程中应采取遮挡措施。弃渣堆放前在弃渣场外缘坡脚修建挡渣墙,在弃渣场四周修建截水沟,以引走山坡地面径流至周边排水设施。弃渣堆放结束后及时对堆渣坡面、坡顶进行绿化。 2、施工剥离的表土全部回用于工程覆土和绿化。 3、生活垃圾全部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在项目设计过程中合理选线、科学设置弃渣场、料场便道的位置及用地范围,少占园地、林地,尽量占用荒地。 2、施工弃渣不得随地放置,更不允许向水体倾倒,应弃置规定的弃渣场,同时做好水土保持措施,在弃渣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土地整治。弃土场压实绿化设计应依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生态恢复。施工结束后,及时对裸露面进行植树种草绿化,尽量选择当地的、具有良好观赏价值的本土物种。 3、科学安排施工进度,尽量避免暴雨时流水侵蚀裸露土体引起滑坡。 4、对自然保护区的环保措施 (1)施工单位应提高环保意识,配合保护区做好生态保护工作。施工期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意识的教育,不捕猎或惊扰类。严禁对周围林、灌木进行乱砍滥伐、破坏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加强对水环境的保护,防止施工污染物排入水域。 (2)合理选择施工期,尽量避开候迁徙的高峰期、主要繁殖期,减少施工期对候迁徙的不利影响。 (3)尽量避免在夜间施工,避免夜间强噪声作业和强光长时间照射对野生动物栖息造成干扰。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设置隔离设施,减缓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4)牛角湖及湖心岛的植物和树种应尽量选取本地物种,树种应以适宜涠洲岛鸟类栖息的乔木为宜。 5、地质公园环保措施 (1)工程建设过程中,****管理处及建设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和监督。 (2)尽量保持地质公园的原有地貌,并做好项目建成后的生态恢复治理。 (3)在地质公园规划的景区、景点及保护区范围内,不得设置取弃土场、施工营地等。 (4)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地质勘察未查明的地质异常现象,应及时与地质公园管理机构、地质勘察单位、设计单位联系,以便妥善处理。 (七)管道铺设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间应严格管理,按确定的线路、工程占地施工。管线开挖过程应尽可能减小开挖面积,施工活动及机械设备作业尽量控制在施工用地范围内。禁止破坏征地红线以外的植被。 2、施工开挖安装过程,必要时在工作面设置安全保护栏和示警标识。 3、对于临时占用的农田,表层耕作土和深层土壤采取分层开挖、堆放、回填的方式,对表层耕作土进行覆盖保护,待施工结束后再将剥离的表层耕作土回填开挖区表层。 4、土方开挖回填时避开雨季,雨季来临前将开挖回填、弃方的边坡处理完毕。 5、雨水地面径流处开挖管沟时,及时设置临时沉淀池拦截泥沙,待工程建成后,及时将沉淀池推平,进行绿化或硬化。 6、管线施工结束后将尽快回填土方,按原占地前的用地状况进行生态恢复或复垦,避免水土流失。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落实环境保护部<>(环发(2015)162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六、项目在营运时,建设单位须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按<>所列的环境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公开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监测结果定期上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10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局(1本),并按规定接受环保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报告。1、落实环境保护部<>(环发(2015)162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六、项目在营运时,建设单位须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按<>所列的环境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公开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监测结果定期上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10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局(1本),并按规定接受环保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报告。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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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隔油池、沉淀池 涠洲水库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水库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 1、****公司用房,施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灌,没有任其漫流或排入河流。 2、施工废水已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作业。 3、涠洲水库水源地环境保护措施 (1)已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和施工活动,弃渣场、施工营地等各类临时工程均未布设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未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施工机械冲洗。建设、开挖产生的废土废渣已及时运走,未堆放在水源保护区内,并做好后续的水土保持工作。 (2)施工机械已定期清理做好设备的维护,防止跑冒滴漏造成石油类物质对水体水质造成污染。 对牛角湖、涠洲水库水质进行了监测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围挡、清扫、洒水、覆盖、绿化 1、施工场地四周已设置围档,已定期对裸露的施工道路和施工场所洒水。物料临时存放已采取防风遮挡措施,减少起尘量。 2、现场搅拌用水泥已密封存放,临时存放的水泥已集中存放,采取覆盖措施;使用过程已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散落灰已及时清理;混凝土拌和机配备有效的降尘或除尘设施,减少扬尘产生。 3、物料运输采取防风遮挡措施,未超载运输,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施工道路应定期养护、清扫、洒水。 4、已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确保其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加强对机械设备的养护。 5、表土剥离堆放至临时堆土场后已进行覆盖。 6、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料,已及时清运。 7、施工结束后,已及时对施工临时占用场地恢复植被绿化。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围栏、低噪声设备 1、已使用噪声小的机械设备,大型固定施工设备已在其进气、排气口设置消声器,振动大的设备已配备减振装置。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减少其工作噪声,高噪设备已远离环境敏感目标。 2、在施工区设立提示牌,未在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运输队伍驾驶员的教育,在行驶经过居民区时限速禁鸣。 3、施工场地已设置临时围档,以减缓噪声污染。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施工期化粪池、隔油池、沉淀池挖深应不低于地下水位并须防渗防漏。 施工期化粪池、隔油池、沉淀池挖深应不低于地下水位并须防渗防漏。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1、施工开挖产生的弃土全部运至指定弃渣场堆放,不能随意堆放,运输车辆在运渣过程中应采取遮挡措施。弃渣堆放前在弃渣场外缘坡脚修建挡渣墙,在弃渣场四周修建截水沟,以引走山坡地面径流至周边排水设施。弃渣堆放结束后及时对堆渣坡面、坡顶进行绿化。 2、施工剥离的表土全部回用于工程覆土和绿化。 3、生活垃圾全部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1、施工开挖产生的弃土已全部运至指定弃渣场堆放,未随意堆放,运输车辆在运渣过程中已采取遮挡措施。弃渣堆放前已在弃渣场外缘坡脚修建挡渣墙,在弃渣场四周已修建截水沟。弃渣堆放结束后已及时对堆渣坡面坡顶进行绿化。 2、施工剥离的表土已全部回用于工程覆土和绿化。 3、生活垃圾已全部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1、在项目设计过程中合理选线、科学设置弃渣场、料场便道的位置及用地范围,少占园地、林地,尽量占用荒地。 2、施工弃渣不得随地放置,更不允许向水体倾倒,应弃置规定的弃渣场,同时做好水土保持措施,在弃渣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土地整治。弃土场压实绿化设计应依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生态恢复。施工结束后,及时对裸露面进行植树种草绿化,尽量选择当地的、具有良好观赏价值的本土物种。 3、科学安排施工进度,尽量避免暴雨时流水侵蚀裸露土体引起滑坡。 4、对自然保护区的环保措施 (1)施工单位应提高环保意识,配合保护区做好生态保护工作。施工期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意识的教育,不捕猎或惊扰鸟类。严禁对周围林、灌木进行乱砍滥伐、破坏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加强对水环境的保护,防止施工污染物排入水域 (2)合理选择施工期,尽量避开候鸟迁徙的高峰期、主要繁殖期,减少施工期对候鸟迁徙的不利影响。 (3)尽量避免在夜间施工,避免夜间强噪声作业和强光长时间照射对野生动物栖息造成干扰。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设置隔离设施,减缓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4)牛角湖及湖心岛的植物和树种应尽量选取本地物种树种应以适宜涠洲岛乌类栖息的乔木为宜。 5、地质公园环保措施 (1)工程建设过程中,****管理处及建设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和监督。 (2)尽量保持地质公园的原有地貌,并做好项目建成后的生态恢复治理。 (3)在地质公园规划的景区、景点及保护区范围内,不得设置取弃土场、施工营地等。 (4)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地质勘察未查明的地质异常现象,应及时与地质公园管理机构、地质勘察单位、设计单位联系以便妥善处理。 1、在项目设计过程中已合理选线、科学设置弃渣场、料场便道的位置及用地范围,少占园地、林地,尽量占用荒地。 2、施工弃渣未随地放置,未向水体倾倒,已弃置规定的弃渣场,弃渣结束后已及时进行土地整治。弃土场压实绿化设计已依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生态恢复。施工结束后,已及时对裸露面进行植树种草绿化,已尽量选择当地的、具有良好观赏价值的本土物种。 3、已科学安排施工进度,尽量避免暴雨时流水侵蚀裸露土体引起滑坡。 4、对自然保护区的环保措施 (1)施工单位已提高环保意识,配合保护区做好生态保护工作。施工期已加强对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意识的教育,没有捕猎鸟类。未对周围林、灌木进行乱砍滥伐、破坏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加强对水环境的保护,防止施工污染物排入水域。 (2)已合理选择施工期,尽量避开候鸟迁徙的高峰期、主要繁殖期,减少施工期对候鸟迁徙的不利影响。 (3)已尽量避免在夜间施工,避免夜间强噪声作业和强光长时间照射对野生动物栖息造成干扰。已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已设置施工围栏,减缓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4)牛角湖及湖心岛的植物和树种选取本地物种树种。 5、地质公园环保措施 (1)工程建设过程中,****管理处及建设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和监督。 (2)已做好项目建成后的生态恢复治理。 (3)在地质公园规划的景区、景点及保护区范围内,未设置取弃土场、施工营地等。 (4)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出现地质异常现象。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1)施工期溢油事故防范:加强施工机械使用管理与维护;注重防汛、气象预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台风和暴雨等极端气象天气停工。 (2)施工期生产废水事故性排放防范:因停电等影响处理设备无法运转,立即暂停产生废水的作业。 (3)营运期农灌风险源防范:项目周边禁止养殖,提高种植的集约化经营和污染防治水平,减少含磷洗涤剂、农药、 化肥的使用量。 (4)营运期水源直接连接水体的风险防控:利用现有工程和采取措施实现拦截、导流、调水、降污功能。 (1)施工期溢油事故防范:加强施工机械使用管理与维护;注重防汛、气象预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台风和暴雨等极端气象天气停工。 (2)施工期生产废水事故性排放防范:因停电等影响处理设备无法运转,立即暂停产生废水的作业。 (3)营运期农灌风险源防范:项目周边禁止养殖,提高种植的集约化经营和污染防治水平,减少含磷洗涤剂、农药、 化肥的使用量。 (4)营运期水源直接连接水体的风险防控:利用现有工程和采取措施实现拦截、导流、调水、降污功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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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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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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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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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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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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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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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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