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和《****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黔环综合〔2024〕54号)的要求,需对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基本概况予以公开,其环保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概况
项目名称:**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市**区麦架镇 。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
占地面积:****中心坐标为东经:107.59983°,北纬:26.16194°,占地面积约18.8亩,全部为建设用地。
建设内容:项目一期总投资约15288万元,****处理厂1座,污水处理厂总规模约15000T/d;项目分为两期建设,一期**工业污水处理规模为7000T/d,**350T/h泵站1座,250T/h泵站2座,20T/h泵站1座,**DN315污水主管6293m,DN400污水主管9910m,DN500污水主管1887m,DN200污水支管1000m,De75提升管405m,De250提升管3182m,De280提升管751m,二期建设内容不在本次评价及公示范围内。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麦架镇
联系人:张宇
联系电话:138****5373
电子邮箱:****@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绿创****公司
单位地址:**省**市**区**路世贸城8号写字楼16-8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57****8610
电子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及填写内容
(1)公众可至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的附件1(公众参与意见表),详见附录。
(2)从环保的角度考虑,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主要不利影响;您对本项目的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有什么意见和建议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意见及要求。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项目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箱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委托的环评机构提出意见。
六、公示期限
项目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期限为2025年12月30日-2026年1月12日,共计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
公示日期: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