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生态渔业与设施农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县生态渔业与设施农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编号:**** ;
2.3建设地点:位于**市**县**街道,涉及河沟村、史楼村、塘坊村、西豆山、西辛庄村、小河村等;
2.4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6899.04亩,包括生态渔业养殖区建设4207.20亩、稻渔生态种养工程建设2691.84亩,配套尾水治理、道路提升、配电工程、监控安防设施安装等基础设施建设,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生态渔业养殖区建设工程:总占地4207.20亩,包括池塘标准化改造、****示范区。①池塘标准化改造包括螃蟹养殖区、****示范区、黄河鲤养殖区、****示范区清淤、池塘消毒及防渗、生态护坡、安装叶轮式增氧机、潜水清淤泵,配套水草种植、进排水工程等工程建设;②设施渔业养殖区建设鳜鱼养殖棚,安装养殖桶、净化设备、供氧系统等。
(2)稻渔生态种养工程:建设稻虾套养区2691.84亩,工程内容包含土地整治及消毒除杂、**田埂、开挖环沟。
(3)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复合生态沟渠,池塘尾水处理工程,生产路提升改造,配套配电工程、监控安防设施安装等工程建设。
2.5计划工期:总工期5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编制。
2.6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设计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采购、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范围:包含**县生态渔业与设施农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二期)的设计(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各类施工图设计等,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配合等全过程服务工作,并出具相应的设计概算),工程施工,现状维修处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设备调试,联动调试、运行,交(竣)工验收(包含竣工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保修、风险及配合手续办理等达到项目正常使用功能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EPC模式)。
2.9招标控制价:
2.9.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8649万元,详细如下:
①工程设计费:220万元;
②工程施工费:28429万元。
2.9.2工程施工费费率:100%
备注: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包括上述各项数据,下同),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应作废标处理;
②工程施工费报价为工程施工费控制价×工程施工费费率,且仅作为参与本次招标评标计算报价得分的依据。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以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和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2025年12月3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标书代写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网址:www.****.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市公共**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交易网建设工程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市公共**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cn/ca-apply/ca-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0000。
省内公共**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省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市公共**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市公共**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20日9时00分(**时间)。
5.2递交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市公共**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 址:**省**市**县****剧院1幢1-5层
联系人:赵经理
电 话:0538-****088
2.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县**街道**路399号
联 系 人:王经理 陈经理
电 话:0538-****182
3.监督单位:**湖文化****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38-****166
8.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后,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王经理 陈经理
联系方式:0538-****182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市公共**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湖文化****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38-****166
附件: 招标公告.pdf 附件下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