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A级景区一体化提升之虞山景区公园一号门店铺内部装饰及集装箱采购(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现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A级景区一体化提升之虞山景区公园一号门店铺内部装饰及集装箱采购(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虞山公园
2.1.2建设规模:集装箱及店铺装饰面积约90平方米。详见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28.75万元。
2.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2月14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装饰、安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投标人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绿化资质除外)。
3.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1请申请人于2025-12-30 (至)2026-1-6(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00将下列材料扫描成一份pdf文件(文件命名为单位全称+项目名称)发送到电子邮箱:****@qq.com,具体时间以代理机构邮件接收时间为准,超过上述规定时间发送的报名无效。报名资料经审查合格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申请人邮箱,投标申请人收到后应立即以邮件形式确认回复。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申请人通过扫码支付招标文件费,支付时请备注企业名称和工程名称简称)。代理机构确认资料以及费用(如有)后发送招标文件电子档(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4.2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下列材料原件扫描件:
4.2.1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
4.2.2近1年企业为经办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供);
4.2.3企业营业执照;
4.2.4企业资质证书;
4.2.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2.6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4.2.7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B类证书。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 1 月12日下午13时30分。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司官网上发布。
9.1投标文件中所有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9.2开标时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报名时的项目负责人一致。
9.3项目负责****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9.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0.5万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从企业基本账户开出的本票、汇票。(收款单位:**** 开户行:****银行****营业部 账号:101********6561872)
招标人:****
招标人地址:****风景区
联系人:陈诚
电 话:0512-****531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珠江路92号
联系人:余情、王羽
电 话:0512-****0219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