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分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 标题: | 太环行审〔2025〕46号 关于《太**沙颍河生态水系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生态水系综合治理及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文号: | 无 |
| 信息来源: | ****分局 | 有效性: | 有效 |
| 发布日期: | 2025-12-30 |
关于《太**沙颍河生态水系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生态水系综合治理及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太******公司:
你公司报来《太**沙颍河生态水系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生态水系综合治理及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收悉。****环境局《关于发布〈**市市级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目录(2025年本)〉的通知》(阜环办函〔2025〕32号)及生态环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该项目位于**市太**肖口镇、胡总镇、**镇境内,总投资4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5万元。太**沙颍河生态水系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五道沟、棋子沟共两条河流区域的沿河道路提升工程、护坡护岸工程及河道清淤疏浚工程,五道沟河段全长14.22****中心线长度),本次治理长度7.15公里(K7+080~K14+225)。棋子沟河段全长13.13****中心线长度),本次治理长度9.78公里(K3+350~K13+130);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工程主****创业园,用地面积4508.2平方米,**1座粮仓、1座冷库等。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环保设施、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等公用辅助工程。
三、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单位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污水收集处理。加强项目施工期间废水的收集与处理,设置沉淀池、隔油池,充分回用,含油废水不得随意排放;严禁向沿线的任何水体倾倒残余燃油、机油、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属地污水处理措施进行处理。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池、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循环使用,用于施工机械冲洗、道路洒水降尘。混凝土养护废水经沉淀池自然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机械冲洗、道路洒水降尘。项目底泥退水经沉淀静置处理后回流至施工河道需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
2、严格落实各项废气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组织施工,严格控制施工场地、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扬尘及噪声等对环境的影响。施工现场应按照《**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实行围档封闭,设置洒水降尘设施,落实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密闭方式清运、出入车辆清洗等措施。及时清运泥土和建筑材料,加强管理文明作业。本项目施工扬尘、施工设备燃油废气、道路运输扬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及其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建设期应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立临时性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中有关规定。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按国家标准和规定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厂内暂存和最终综合利用或处理处置措施,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设置危险废物标志并做好防渗漏措施,危险废物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废润滑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及时委托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转移要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切实做好厂区防渗。
5、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做好水土保持,区块内部土地开挖施工采取措施,严禁泥浆水未经处理排入河道;根据工程分期和规划分区,修建临时性围墙,封闭施工,阻挡泥土外流;设置临时排水措施和沉砂池工程。施工完毕后立即恢复植被或复垦,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因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
四、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五、你单位环保“三同时”制度和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太**生态****执法大队具体负责。
六、以上审批意见仅限于本《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内容,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标准有新变化的,按新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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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9日
抄送:****环境局,****政府、****政府、****政府,****水利局,太**生态****执法大队,******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