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口示范区双椿村9-14组道路硬化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安****开发区学府新天地二期16号楼1单元3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1月12日 10时00分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恒口示范区双椿村9-14组道路硬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1,199.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示范区双椿村9-14组道路硬化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91,199.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1,199.00元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恒口示范区双椿村9-14组道路硬化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91,199.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 日历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示范区双椿村9-14组道****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7****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示范区双椿村9-14组道路硬化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标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齐全有效;(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交其身份证);(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拟派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4)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2024****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依法交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7)投标人需出具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开标现场通过以上网站对各主体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8)****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本项目只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监狱企业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加急标书代写
时间: 2025年12月31日 至 2026年01月07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时间)
途径:**省安****开发区学府新天地二期16号楼1单元3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加急标书代写截止时间: 2026年01月12日 10时00分00秒 (**时间)
地点:**省安****开发区学府新天地二期16号楼1单元301室
五、开启时间: 2026年01月12日 10时00分00秒 (**时间)
地点:**省安****开发区学府新天地二期16号楼1单元301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带法人授权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在**省安****开发区学府新天地二期16号楼1单元301室进行报名。
名称:****
地址:****示范区月滨北大道
联系方式:136****31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安****开发区学府新天地二期16号楼1单元301室
联系方式:0915-****30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915-****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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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