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名称:****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土地使用权人:****旅游局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89****2152
编制单位:****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188****1392
公示内容:****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公示时间:2025.****.30~2026.1.14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向土地使用权人及编制单位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以及对土壤调查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报告结论
****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省**市**县,本地块外东侧为农用地、西侧为道路、****医院(建设中)、北侧为林地,中心坐标经度为118.519926°,纬度为27.938841°,本地块占地面积为100700m2。经调查,本地块早期为农用地,1978年~2003年本地块南侧为****总厂用于生产磷肥和硫酸,2003年~2008年为****公司用于生产磷肥、硫酸和氢氟酸,本地块生产活动于2008年全面停产。
通过地块和相邻地块历史生产活动的影响分析,可初步判断历史以来人为活动对土壤、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于地块内早期****公司生产过程及周边地块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对本地块的影响。
根据本次对****地块内污染识别及土壤初步采样分析综合表明****地块内的土壤常规指标45项和铁、铝、锰、硒、锑、铬、铊、钴、钒、锌、硼、铍、石油烃(C10-C40)、氟化物、pH、氨氮、硫化物、氰化物、硫酸盐、苯酚检测结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要求。本次调查地块内所取地下水样品中除硫酸盐、铁、锰、锌、铝、耗氧量、氨氮、氟化物、镉、镍、钴外其余检测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标准,其中钒、铬、总氮、总磷各项指标地下水质量标准中无限值要求,仅供了解本地块地下水当前地下水环境质量不进行评价,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符合《****环境局关于印发《**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中附件5**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要求。
本地块土壤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