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易地搬迁扶贫产业日光温室大棚租赁项目(三次)比选公告
****受****的委托,对“**县易地搬迁扶贫产业日光温室大棚租赁项目(三次)”通过比选的方式选定承租人。
一、项目概况
丰宁易地搬迁扶贫产业日光温室大棚位于县城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东侧,大阁镇樱桃沟村。产业区占地面积509.08亩,大棚数量164个,大棚建筑面积为192.83亩,其中:A类大棚114个,尺寸为:11.21×66米(1.11亩);B类大棚44个,尺寸为:13×66米(1.29)亩;C类大棚3个,尺寸为:13×77米(1.50亩);D类大棚3个,尺寸为:11.21×77米(1.29亩)。相关基础配套设施包括:设施用房(设施用房约200平米);6米宽主干路1550米;4米宽道路1825米;停车场面积4290平方米;3个蓄水池(每个蓄水池400立方米;2井眼,每个井深约600米);灌溉管网;2台变压器和供电线路;修石护坡3070.34立方米等。****停车场、蓄水池、道路附属设施配套齐全。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将该产业区164个大棚及相关配套设施整体出租。折合每棚每年的租金为4146.34元,164个大棚及相关配套设施合计每年租金680000.00元。本次比选如所申报租赁费低于该额度,其承租申请按无效处理,符合租赁要求的申请人申报最高承租价者成交。
本次租赁期限10年,中选人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后10日内一次性交纳第一年租赁费并签订租赁合同。后期每年租赁费缴纳时限双方另行约定,特殊情况向比选人提出书面申请;未按要求缴纳或未向比选人提出书面申请,比选人视其为自动放弃租赁权。
二、申请人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国境内法人机构,其他组织或具有经营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特别提示:中选后未履约的申请人不得再次参加本项目竞选活动。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选的申请人请于2025年12月29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上午9:00时--12:00,下午14:30时--17:30分(**时间)与****联系领取比选资料,联系人:刘仁杰 联系电话0314-****968,申请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 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 自然人参加提供有效身份证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印章或手印)
四、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1、比选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同比选时间):2026年1月8日9时30分。加急标书代写
2、比选地点:****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比选人:****
联系人:孙月
联系电话:186****4643
代理机构: ****
联系人: 刘仁杰
联系电话:0314-****968
六、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