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扩建用地(二期)地块二、地块三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审批
福建-泉州-石狮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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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建用地(二期)地块二、地块三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日期:2025-12-30 09:44:40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与《**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对****扩建用地(二期)地块二、地块三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扩建用地(二期)地块二、地块三(以下简称“调查地块”或“该地块”),位于**市学府路****,地块二西至荒地,南至****,******,北至宋塘路;地块三西至****,南至****,**荒地,北至宋塘路。地块二用地面积26m2,地块三用地面积813m2,地块总用地面积839m2,中心坐标为东经118.672511°、北纬24.740956°。具体用地范围见图2.2-1及图2.2-2。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及《2022年第10次市用****委员会议纪要》(狮政专[2022]66号),详见附件2、附件10,本地块拟变更土地规划用途为教育用地-高等教育用地(A31),故本地块属于GB36600中第二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目前,地块尚未开始建设,为后续合理开发利用地块,****于2025年7月委托**市新****公司对****扩建用地(二期)地块二、地块三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2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环办土壤〔2019〕63号)、《**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闽环保土〔2021〕8号)等相关技术导则要求,对地块所在地及周边区域开展了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一系列工作,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扩建用地(二期)地块二、地块三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供委托单****生态环境局、******局审查。

二、调查结论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得出以下结论:

(1)本次调查期间,收集到的资料包括调查区地质勘察资料、历史卫星影像图、调查区规划图等资料,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本地块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

(2)根据现场踏勘结果,地块内无工业企业存在,无污染源,未发现污染痕迹。

(3)通过XRF和PID对现场人为可到达区域的土壤进行了快速筛查,筛查结果显示,地块内土壤样品中砷、镉、铜、铅、汞、镍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总铬、锌均未超过《**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控值(试行)》(DB 4403/T67-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重金属检测值均均满足第二类用地筛选限值要求,且与对照点差异值不大;另,地块内土壤的总挥发性有机物检测值范围在0.111~0.270ppm,与对照点差异值不大。

(4)地块未使用污水灌溉;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

(5)地块及周边地块历史上未开展过土壤及地下水监测,故无收集到相关资料。

(6)地块上未开展过污泥堆肥活动。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内及相邻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源,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作为****扩建用地(二期)地块二、地块三开发利用。

三、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市新****公司

联 系 人:蔡总 联系电话:139****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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