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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人造石、石英石板材生产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人造石、石英石板材生产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紫云自治县猫营镇产业园(紫云自治县猫营镇大河村**一组)
建设内容:****接手后,取消原设置在办公楼内的食堂,将其设置为办公用房,另在生产区旁**1座80m2的食堂及**1座150m3的化粪池;同时将厂区东南侧空地交紫云自治县远达机****公司使用,办公区的化粪池也一并由远达机动车检测有,****公司负责管理。因此本项目主体工程为生产车间、原材料库及成品库,配套工程有办公用房、员工休息室及食堂。实现年产人造石板50万m2。,
公示期间:自2025年12月30日起20个工作日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电话。
联系人:杜总
联系电话:188****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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