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2000吨碳酸亚乙烯酯(VC-E)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1 | 年产2000吨碳酸亚乙烯酯(VC-E)项目 | ****园区专精特**工科技产业园A区40#车间、41#车间 | **安****公司 | ******公司 | 项目利用已有项目退出闲置停用的设施建设年产2000吨碳酸亚乙烯酯(VC-E)生产线,其中碳酸亚乙烯酯(VC-E)主体工程位于41#车间,三乙胺回收工序位于40#车间;项目总投资374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3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6.96%。 | 施工期:本项目为厂房企业,施工期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废气:41#车间高浓废气经“一级-15℃深冷”预处理,烘干工序出料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一级酸洗预处理,上述废气同集气罩收集的低浓废气经“一级酸洗+一级碱洗+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脱附(脱附废气RCO处理)+一级碱洗”处理后,通过20m高1#排气筒排放。40#车间三乙胺回收工序高浓废气经“三级深冷(-15℃)”预处理后同集气罩收集的低浓废气汇总经“两级酸洗+两级碱洗+除雾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0m高2#排气筒排放。氯化氢、颗粒物、酚类、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二噁英类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6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二级标准。 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有工艺废水、地面冲洗水、吸收塔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初期雨水、循环水系统排水、蒸汽冷凝水。地面冲洗水经“沉淀”预处理后同吸收塔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去三乙胺回收工序套用;初期雨水经“沉淀”后用于吸收塔补水;循环水系统排水经“沉淀”处理后同三乙胺回收工序的工艺废水、蒸汽冷凝水(优先回用,回用不完部分外排)在废水罐调节后通过吨桶输送至**新区专精特新A区泄水平台,经相应废水泄水接口统****工园区污水管网,外排废****工园区纳管限值。固体废物: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不相容相分离”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环境安全。项目闪蒸釜残、精馏釜残、重结晶废液、压滤固废、过滤固体、废包装、废气冷凝液、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滤芯、沉淀底泥等属于危险废物,在车间设置的危废贮存点贮存,及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实时贮存量不超过3吨,危废贮存点不能及时转移的超量危废依托租赁的专精特新A区5号专用危废仓库暂存,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噪声源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吸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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