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2月30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审批
辽宁-葫芦岛-连山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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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0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添加时间:2025-12-3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30日~2026年1月4日(3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行政审批科
电话:0429-****807
传真:0429-****57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市国投****公司新能源电动汽车拆解项目

**市国投****公司

******园区**路东侧、建业大街南侧

**绿创****公司

该项目位于**省**市**区寺儿堡镇前瓦村,建设内容:将现有PET瓶片生产线改造为加工钢厂收尘灰及钢渣生产线,继续利用部分原有生产设备,同时新增加工钢厂收尘灰及钢渣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等。生产工艺主要为粉碎、雷蒙、球磨、洗料磁选、压滤脱水,预计年产2.44万吨铁精粉。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4万元,占总投资的4.35%。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1、施工期: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解预处理过程(废油液、制冷剂等液体回收)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安全气囊引爆、拆解、切割产生的颗粒物;危废贮存库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等。其中解预处理过程(抽取废油液)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拆解、切割工序产生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危废贮存废气负压收集至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3排放。。

3、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用水、现有预处理车间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等。其中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经油水分离器+沉淀预处理、初期雨水排入隔油池预处理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处理厂处理。

4、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限值要求。

5、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废安全气囊、废海绵、皮革海绵及座椅、内饰材料、安全带及纺织品、轻质物料等、尼龙布(废座椅)、报废机动车拆解残余物和生活垃圾等。危险废物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中相关要求,送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内;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6、环境风险:针对厂内各设施可能产生的废挡风玻璃洗涤液、废防冻液、变速器/齿轮油、动力转向油、刹车油、含汞废物(按汞计)等泄漏以及可能产生的事故风险等,进一步强化生产运营管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管理部门和所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妥善衔接,****管理部门备案。。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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