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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县****基地建设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古桥政〔2025〕148号)及相关附件收悉。原则同意建设该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基地建设项目(项目代码:****,报建编号:350********19601)。
二、项目建设地址:**县大桥镇瑞岩村。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4940平方米,其中大棚(连栋温室)4312平方米,仓库312平方米,管理房316平方米,室外道路2100平方米,大门1个,绿化360平方米,土石方工程4000平方米。同时建设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及筹措方式:项目估算总投资4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61.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7万元,基本预备费11.7万元,****中心。
六、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八、节能降耗: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九、工程招投标:请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十、其他事项:请据此批复,抓紧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开展勘察设计工作,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按规定报批工程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改革局
2025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