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眼科激光治疗仪维修供应商征集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某单位的眼科激光治疗仪维修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01 |
眼科激光治疗仪维修项目(品牌:科医人;型号:思创532) |
设备运行稳定性下降,近期多次出现精准度偏差,运行卡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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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 |
对眼科激光治疗仪维修商进行征集,具备维修能力的供应商上门判断故障。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供应商可以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时限内(2025年12月30日- 2026年1月7日)(至少5个工作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我单位提出(以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1.邮件主题:医疗设备维修项目参与意向反馈+公司名称;
2.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材料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1)营业执照;(2)书面建议(①采购项目名称;②供应商名称、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等;③参与意向;)
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特定资质:投标供应商根据所投标医疗器械分类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具备医疗设备维修资质。
联 系 人:车助理、蒋工
电 话:137****1034、187****8610
邮 箱:****@qq.com、 ****@139.com
地 址:**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