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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县东街、西街、蓝丰路排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监理):
| **** | **省**市**县****A区21号楼2单元 | 综合评分法 | 否 | 447,600.00元 | 86.08 |
合同包2(**县长河路、**路西段工程监理):
| **秦****公司 | **省****商贸城后期7排24户 | 综合评分法 | 否 | 493,500.00元 | 77.34 |
合同包1(**县东街、西街、蓝丰路排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监理):
服务类(****)
| 1-1 | 工程监理服务 | **县东街、西街、蓝丰路排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监理 | **县东街、西街、长河路、蓝丰路及**路西段排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全部监理服务改造 | 满足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 365日历天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447,600.00 |
合同包2(**县长河路、**路西段工程监理):
服务类(**秦****公司)
| 2-1 | 工程监理服务 | **县长河路、**路西段排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监理 | **县东街、西街、长河路、蓝丰路及**路西段排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全部监理服务工作 | (1)严格执行委托人关于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监理的有关规定,履行各项职责,接受委托人的监督。 (2)建立完善工作制度: ①定期沟通制度:成交人定期将监理情况及时向委托人汇报。内容主要包括目前监理工作的进度,监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需要协调的事项。 ②建立固定联系人制度:明确该监理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作为与委托人的固定联系人,成交人如需变更则应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提出并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才能变更。 ③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小组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紧急的、需及时与有关各方沟通及协调处理的问题,经项目负责人提出初步意见后,以重大问题报告的形式随时向提交。 (3)对委托人的服务通知(包括接件及领资料),成交人须在接收后 1 小时内响应, 2 小时内到达现场;并保证当委托人有需要时,在 3 小时内将所有资料按要求完成签名及加盖相应印章后交回委托人。所有需要加盖公章的必须加盖成交人的公章。 (4)本项目跟踪监理,成交人派人进驻现场,实施对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监理。派驻现场人员确保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工程现场工作。且应按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人员组织安排,不得更换,如确要变动,需报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响应文件需附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联系方式)。 (5)验收:工程完工后,由委托人、使用单位组织项目总监及相关人员按照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和文献资料进行审核、考评。 (6)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接招标方通知之日起 7 个日历日内安排人员(项目组成人员简历表所列)与使用单位实施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计划。若未能在按照项目实际施工时间完成规定的义务,由此对招标方造成的延误和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和赔偿。 (7)合同金额付清后,该监理项目的所有监理取证资料及监理工作底稿以及监理报告版权属委托人所有,成交人需将相关监理资料按委托人要求提交委托人归档。如有需要,委托人可随时查阅成交人的监理归档材料。 | 365日历天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493,500.00 |
侯全岐、黄伟、武永良(采购人代表)
|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857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下浮20%进行计算。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县东街、西街、蓝丰路排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监理 | 0.5371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 2 | **县长河路、**路西段工程监理 | 0.5922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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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地址:**县县**街26号
联系方式:178****85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市辖区**省**市**区****中心(MAX未来)A座2001A1室
联系方式:029-****1533/178****583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新旺
电话:029-****1533/178****5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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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