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

审批
江苏-连云港-灌云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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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700MA1MFBW470姜自成
庞远达**省**市**区
**省**市**县燕尾港镇**路1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搬迁升级改造项目****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C2612-C2612-无机碱制造
******区 ******区
经度:119.731667 纬度: 34.439444****环境局
2022-05-28
连环审〔2022〕6号****0700MA1MFBW470003V
2025-02-11447300
8572.988****
****0700MA1MFBW470******公司
913********348292G**迈****公司
913********668839K2025-04-01
2025-12-032025-12-30
http://www.****.com/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迁建迁建
未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10万吨/年纯碱联碱法生产装置(包括:80万吨/年重质纯碱、30万吨/年轻质纯碱、110万吨/年农业氯化铵)、40万吨/年合成氨装置(包括:45000Nm3/小时空分装置)、100万吨/年真空制盐装置及与之配套的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等。副产品生产能力主要包括:6.5万吨/年硫酸钠、5.4万吨/年食品级小苏打、2.2万吨/年液氩、1.2万吨/年液氧、4.8万吨/年液氨、4800吨/年硫磺、1.6万吨/年液氮等110万吨/年纯碱联碱法生产装置(包括:80万吨/年重质纯碱、30万吨/年轻质纯碱、110万吨/年农业氯化铵)、40万吨/年合成氨装置(包括:45000Nm3/小时空分装置)、100万吨/年真空制盐装置及与之配套的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等。副产品生产能力主要包括:6.5万吨/年硫酸钠、5.4万吨/年食品级小苏打、2.2万吨/年液氩、1.2万吨/年液氧、4.8万吨/年液氨、4800吨/年硫磺、1.6万吨/年液氮等
未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以煤为原料,经气化、变换、低温甲醇洗、液氮洗、氨合成等工艺装置生产液氨产品。原料煤在气化装置的气化炉内与空分装置来的氧气发生部分氧化反应,生成主要成分为CO、H2、CO2的粗合成气。出气化的粗合成气在变换单元中发生变换反应,其中的CO和H2O反应生成H2和CO2,并进一步回收变换气中的热量。出变换单元的变换气进入低温甲醇洗单元进行脱硫脱碳,脱出的富H2S酸性气体去硫回收,脱出的CO2气体部分放空,部分送联碱装置利用。低温甲醇洗的净化气送液氮洗单元进一步净化并配氮,然后经过压缩,送往氨合成装置,生产的产品液氨送往联碱装置或液氨低温储罐。 真空制盐装置以来自**地下矿盐的卤水为原料,为联碱装置提供所用的原料盐。真空制盐装置主要包括卤水净化和真空制盐系统。 联碱装置以合成氨系统送来的氨、二氧化碳及精盐为原料,生产轻质纯碱、重质纯碱、氯化铵、小苏打等产品,联碱装置主要包括碳化、压缩、煅烧、结晶、制冷、干铵、固相水合法重质纯碱、成品仓库等工序。制碱工艺采用一次常压碳化,浓气制碱的方法;制铵工艺采用先冷析后盐析的方法。两次吸氨在制碱过程进行。重灰采用固相水合法生产方法。煅烧炉炉气中碱尘采用经旋风分离后湿法除尘工艺,碱液用于制取小苏打。本项目以煤为原料,经气化、变换、低温甲醇洗、液氮洗、氨合成等工艺装置生产液氨产品。原料煤在气化装置的气化炉内与空分装置来的氧气发生部分氧化反应,生成主要成分为CO、H2、CO2的粗合成气。出气化的粗合成气在变换单元中发生变换反应,其中的CO和H2O反应生成H2和CO2,并进一步回收变换气中的热量。出变换单元的变换气进入低温甲醇洗单元进行脱硫脱碳,脱出的富H2S酸性气体去硫回收,脱出的CO2气体部分放空,部分送联碱装置利用。低温甲醇洗的净化气送液氮洗单元进一步净化并配氮,然后经过压缩,送往氨合成装置,生产的产品液氨送往联碱装置或液氨低温储罐。 真空制盐装置以来自**地下矿盐的卤水为原料,为联碱装置提供所用的原料盐。真空制盐装置主要包括卤水净化和真空制盐系统。 联碱装置以合成氨系统送来的氨、二氧化碳及精盐为原料,生产轻质纯碱、重质纯碱、氯化铵、小苏打等产品,联碱装置主要包括碳化、压缩、煅烧、结晶、制冷、干铵、固相水合法重质纯碱、成品仓库等工序。制碱工艺采用一次常压碳化,浓气制碱的方法;制铵工艺采用先冷析后盐析的方法。两次吸氨在制碱过程进行。重灰采用固相水合法生产方法。煅烧炉炉气中碱尘采用经旋风分离后湿法除尘工艺,碱液用于制取小苏打。
未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煤气化装置原料煤输送废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真空泵含硫废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进入硫回收装置尾气焚烧炉再经碱洗处理。硫磺回收装置尾气焚烧炉烟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经碱洗装置处理;净化装置尾气洗涤塔含硫含醇有机废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经水洗装置处理。真空制盐装置硝干燥含硝废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装置处理。联碱装置碳化含氨废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分别经母液洗涤+二级水洗装置处理;压缩尾气通过密闭管道收 集,经三级水洗处理;滤过、蒸吸含氨废气通过负压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水洗处理;结晶分离无组织排放尾气通过负压集气罩收集,经二级弱酸性水洗处理;煅烧炉尾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经二级水洗(碱液+冷凝+水洗)处理;干铵炉尾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重灰工段煅烧炉尾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小苏打工段尾气通过密闭管道 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干铵包装除尘尾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分别经两套布袋除尘器处理。碱包装尘尾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原料煤配煤筒仓转运站(1#-3#)、破碎筛分楼、筒仓落料点(1#-3#)、筒仓下部皮带受料点(1#-3#)含尘废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分别经10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污水处理站废气通过加盖密闭收集,经碱洗+生物滴滤处理。危废库废气通过负压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甲醇储罐呼吸废 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经水洗处理。实验室废气通过通风橱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燃料气焚烧炉烟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经SCR脱硝处理。本项目共设置40个排气筒(H1-H40)。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煤气化装置废水经灰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与净化装置含醇废水、硫回收装置含盐废水、生活污水、地面冲洗水、化验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排水、初期雨水、污水回用系统低含盐****处理站****处理站(处理工艺“厂区调节+AO工艺”,处理能力160t/h****处理厂。净水站、脱盐水站、合成氨装置循环水站、联碱装置循环水站、真空制盐装置产生的排污水经管道收集后进入污水回用系统后部分回用(处理能力826.2t/h)。真空制盐循环水站排污水经监测合格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的基础上从严执行《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20)表2、表3及表4直接排放相关标准后,****园区污水处理站中间检测池内。 固体废物均委外处置,不自行利用处置。废气处理措施变化如下:干铵炉尾气增加1个排气筒,原环评设置2个布袋除尘器后通过2个排气筒排放,实际由于车间内空间有限,将1个布袋除尘器设置2个小型布袋除尘器,因此增加1个排气筒。原环评小苏打干燥废气无组织排放,实际增加布袋除尘+湿式除尘处理小苏打干燥废气,因此增加1个排气筒。原环评卸煤库废气无组织排放,实际增加布袋除尘器处理卸煤库废气,因此增加1个排气筒。原环评碱包装废气为5个排气筒,实际建设中,其中三个移到重灰车间并合并成2个排气筒,对应排气筒风量增加。实验室废气由于考虑安全因素,防止各类废气混合发生安全事故,增加12个排气筒。 真空制盐硝干燥产生的颗粒物在“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后新增湿式除尘处理工艺;结晶分离车间产生的氨在“二级水洗”后新增二级水洗处理工艺;重灰煅烧炉尾气将“布袋除尘器”改为“湿式除尘(两级)”工艺实验室产生的废气在“活性炭吸附”后新增“化学吸附”工艺。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煤气化装置废水经灰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与净化装置含醇废水、硫回收装置含盐废水、生活污水、地面冲洗水、化验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排水、初期雨水、污水回用系统低含盐****处理站****处理站(处理工艺“厂区调节+AO工艺”,处理能力160t/h****处理厂。净水站、脱盐水站、合成氨装置循环水站、联碱装置循环水站、真空制盐装置循环水站、真空制盐装置产生的排污水经管道收集后进入污水回用系统后部分回用(处理能力826.2t/h)。 固体废物均委外处置,不自行利用处置。
合理布局排气筒,减少管线的交叉,以达到减少投资、降低能耗同时满足环保排放的要求。升级废气污染治理措施。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切实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 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等要求,对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坏的防治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加强对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2、应强化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按规范要求设置自动监测、报警、紧急切断和紧急停车系统,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和在线监测分析系统以及防火、防爆、防中毒等事故处理系统等。建设满足环境风险防控要求的事故水收集、储存、处理设施,配套足够容量的应急池,确保事故水不进入外环境。设置氨火炬、酸性火炬及富氢火炬,确保事故状态下排放的废气吹扫至火炬系统处理。在项目投入生产前,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建立完善应急队伍,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完善应急措施并纳入到当地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并按照《关于做****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等要求,对相关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等工作。 3、你公司应配合**县自然**部门加快用地范围内农用地调整工作,该地块用地性质调整到位前,暂缓开发使用。****政府,加快碱渣堆场的综合治理及场地调查修复,切实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在原有项目拆除过程中,应按照《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8号)等要求,落实相关应急处理措施,做好遗留地块调查和评估工作防止拆除过程次生环境污染。****管理部****园区规划环评报审及卤水管道、热力管网、给排水管网建设等工作。 4、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石油炼制工业》(HJ880-20170)及现行环境管理要求,完善环境监测计划、****监测台账制度,做好污染源及区域环境监测工作,并保存好原始监测记录。按要求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连续监测装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如出现污染物排放超标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并进一步采取污染物减排措施。1、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项目已按照环评要求对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企业定期开展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对隐蔽性重点设施设备进行土壤地下水监测。 2、项目设置2个事故水池,合成氨装置事故水池有效容积为13376m3;联碱装置事故水池有效容积为7400m3。项目已在南厂区设置氨火炬、酸性火炬及富氢火炬。项目已按照规范要求设置自动监测、报警、紧急切断和紧急停车系统,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和在线监测分析系统以及防火、防爆、防中毒等事故处理系统等。企业已按照《关于做****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等要求,开展了相关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等工作。 3、项目位于**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内,为建设用地;碱渣堆场的综合治理及场地调查修****人民政府;原厂区已拆除并正在进行土壤调查及修复工作中。项目卤水管道、热力管网、给排水管网已建设完成。 4、已按照《**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要求合理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按照《**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苏环规〔2011〕1号)及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废气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未变动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迁建迁建
未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10万吨/年纯碱联碱法生产装置(包括:80万吨/年重质纯碱、30万吨/年轻质纯碱、110万吨/年农业氯化铵)、40万吨/年合成氨装置(包括:45000Nm3/小时空分装置)、100万吨/年真空制盐装置及与之配套的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等。副产品生产能力主要包括:6.5万吨/年硫酸钠、5.4万吨/年食品级小苏打、2.2万吨/年液氩、1.2万吨/年液氧、4.8万吨/年液氨、4800吨/年硫磺、1.6万吨/年液氮等110万吨/年纯碱联碱法生产装置(包括:80万吨/年重质纯碱、30万吨/年轻质纯碱、110万吨/年农业氯化铵)、40万吨/年合成氨装置(包括:45000Nm3/小时空分装置)、100万吨/年真空制盐装置及与之配套的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等。副产品生产能力主要包括:6.5万吨/年硫酸钠、5.4万吨/年食品级小苏打、2.2万吨/年液氩、1.2万吨/年液氧、4.8万吨/年液氨、4800吨/年硫磺、1.6万吨/年液氮等
未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以煤为原料,经气化、变换、低温甲醇洗、液氮洗、氨合成等工艺装置生产液氨产品。原料煤在气化装置的气化炉内与空分装置来的氧气发生部分氧化反应,生成主要成分为CO、H2、CO2的粗合成气。出气化的粗合成气在变换单元中发生变换反应,其中的CO和H2O反应生成H2和CO2,并进一步回收变换气中的热量。出变换单元的变换气进入低温甲醇洗单元进行脱硫脱碳,脱出的富H2S酸性气体去硫回收,脱出的CO2气体部分放空,部分送联碱装置利用。低温甲醇洗的净化气送液氮洗单元进一步净化并配氮,然后经过压缩,送往氨合成装置,生产的产品液氨送往联碱装置或液氨低温储罐。 真空制盐装置以来自**地下矿盐的卤水为原料,为联碱装置提供所用的原料盐。真空制盐装置主要包括卤水净化和真空制盐系统。 联碱装置以合成氨系统送来的氨、二氧化碳及精盐为原料,生产轻质纯碱、重质纯碱、氯化铵、小苏打等产品,联碱装置主要包括碳化、压缩、煅烧、结晶、制冷、干铵、固相水合法重质纯碱、成品仓库等工序。制碱工艺采用一次常压碳化,浓气制碱的方法;制铵工艺采用先冷析后盐析的方法。两次吸氨在制碱过程进行。重灰采用固相水合法生产方法。煅烧炉炉气中碱尘采用经旋风分离后湿法除尘工艺,碱液用于制取小苏打。本项目以煤为原料,经气化、变换、低温甲醇洗、液氮洗、氨合成等工艺装置生产液氨产品。原料煤在气化装置的气化炉内与空分装置来的氧气发生部分氧化反应,生成主要成分为CO、H2、CO2的粗合成气。出气化的粗合成气在变换单元中发生变换反应,其中的CO和H2O反应生成H2和CO2,并进一步回收变换气中的热量。出变换单元的变换气进入低温甲醇洗单元进行脱硫脱碳,脱出的富H2S酸性气体去硫回收,脱出的CO2气体部分放空,部分送联碱装置利用。低温甲醇洗的净化气送液氮洗单元进一步净化并配氮,然后经过压缩,送往氨合成装置,生产的产品液氨送往联碱装置或液氨低温储罐。 真空制盐装置以来自**地下矿盐的卤水为原料,为联碱装置提供所用的原料盐。真空制盐装置主要包括卤水净化和真空制盐系统。 联碱装置以合成氨系统送来的氨、二氧化碳及精盐为原料,生产轻质纯碱、重质纯碱、氯化铵、小苏打等产品,联碱装置主要包括碳化、压缩、煅烧、结晶、制冷、干铵、固相水合法重质纯碱、成品仓库等工序。制碱工艺采用一次常压碳化,浓气制碱的方法;制铵工艺采用先冷析后盐析的方法。两次吸氨在制碱过程进行。重灰采用固相水合法生产方法。煅烧炉炉气中碱尘采用经旋风分离后湿法除尘工艺,碱液用于制取小苏打。
未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煤气化装置原料煤输送废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真空泵含硫废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进入硫回收装置尾气焚烧炉再经碱洗处理。硫磺回收装置尾气焚烧炉烟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经碱洗装置处理;净化装置尾气洗涤塔含硫含醇有机废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经水洗装置处理。真空制盐装置硝干燥含硝废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装置处理。联碱装置碳化含氨废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分别经母液洗涤+二级水洗装置处理;压缩尾气通过密闭管道收 集,经三级水洗处理;滤过、蒸吸含氨废气通过负压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水洗处理;结晶分离无组织排放尾气通过负压集气罩收集,经二级弱酸性水洗处理;煅烧炉尾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经二级水洗(碱液+冷凝+水洗)处理;干铵炉尾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重灰工段煅烧炉尾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小苏打工段尾气通过密闭管道 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干铵包装除尘尾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分别经两套布袋除尘器处理。碱包装尘尾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原料煤配煤筒仓转运站(1#-3#)、破碎筛分楼、筒仓落料点(1#-3#)、筒仓下部皮带受料点(1#-3#)含尘废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分别经10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污水处理站废气通过加盖密闭收集,经碱洗+生物滴滤处理。危废库废气通过负压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甲醇储罐呼吸废 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经水洗处理。实验室废气通过通风橱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燃料气焚烧炉烟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经SCR脱硝处理。本项目共设置40个排气筒(H1-H40)。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煤气化装置废水经灰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与净化装置含醇废水、硫回收装置含盐废水、生活污水、地面冲洗水、化验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排水、初期雨水、污水回用系统低含盐****处理站****处理站(处理工艺“厂区调节+AO工艺”,处理能力160t/h****处理厂。净水站、脱盐水站、合成氨装置循环水站、联碱装置循环水站、真空制盐装置产生的排污水经管道收集后进入污水回用系统后部分回用(处理能力826.2t/h)。真空制盐循环水站排污水经监测合格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的基础上从严执行《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20)表2、表3及表4直接排放相关标准后,****园区污水处理站中间检测池内。 固体废物均委外处置,不自行利用处置。废气处理措施变化如下:干铵炉尾气增加1个排气筒,原环评设置2个布袋除尘器后通过2个排气筒排放,实际由于车间内空间有限,将1个布袋除尘器设置2个小型布袋除尘器,因此增加1个排气筒。原环评小苏打干燥废气无组织排放,实际增加布袋除尘+湿式除尘处理小苏打干燥废气,因此增加1个排气筒。原环评卸煤库废气无组织排放,实际增加布袋除尘器处理卸煤库废气,因此增加1个排气筒。原环评碱包装废气为5个排气筒,实际建设中,其中三个移到重灰车间并合并成2个排气筒,对应排气筒风量增加。实验室废气由于考虑安全因素,防止各类废气混合发生安全事故,增加12个排气筒。 真空制盐硝干燥产生的颗粒物在“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后新增湿式除尘处理工艺;结晶分离车间产生的氨在“二级水洗”后新增二级水洗处理工艺;重灰煅烧炉尾气将“布袋除尘器”改为“湿式除尘(两级)”工艺实验室产生的废气在“活性炭吸附”后新增“化学吸附”工艺。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煤气化装置废水经灰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与净化装置含醇废水、硫回收装置含盐废水、生活污水、地面冲洗水、化验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排水、初期雨水、污水回用系统低含盐****处理站****处理站(处理工艺“厂区调节+AO工艺”,处理能力160t/h****处理厂。净水站、脱盐水站、合成氨装置循环水站、联碱装置循环水站、真空制盐装置循环水站、真空制盐装置产生的排污水经管道收集后进入污水回用系统后部分回用(处理能力826.2t/h)。 固体废物均委外处置,不自行利用处置。
合理布局排气筒,减少管线的交叉,以达到减少投资、降低能耗同时满足环保排放的要求。升级废气污染治理措施。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切实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 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等要求,对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坏的防治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加强对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2、应强化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按规范要求设置自动监测、报警、紧急切断和紧急停车系统,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和在线监测分析系统以及防火、防爆、防中毒等事故处理系统等。建设满足环境风险防控要求的事故水收集、储存、处理设施,配套足够容量的应急池,确保事故水不进入外环境。设置氨火炬、酸性火炬及富氢火炬,确保事故状态下排放的废气吹扫至火炬系统处理。在项目投入生产前,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建立完善应急队伍,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完善应急措施并纳入到当地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并按照《关于做****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等要求,对相关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等工作。 3、你公司应配合**县自然**部门加快用地范围内农用地调整工作,该地块用地性质调整到位前,暂缓开发使用。****政府,加快碱渣堆场的综合治理及场地调查修复,切实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在原有项目拆除过程中,应按照《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8号)等要求,落实相关应急处理措施,做好遗留地块调查和评估工作防止拆除过程次生环境污染。****管理部****园区规划环评报审及卤水管道、热力管网、给排水管网建设等工作。 4、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石油炼制工业》(HJ880-20170)及现行环境管理要求,完善环境监测计划、****监测台账制度,做好污染源及区域环境监测工作,并保存好原始监测记录。按要求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连续监测装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如出现污染物排放超标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并进一步采取污染物减排措施。1、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项目已按照环评要求对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企业定期开展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对隐蔽性重点设施设备进行土壤地下水监测。 2、项目设置2个事故水池,合成氨装置事故水池有效容积为13376m3;联碱装置事故水池有效容积为7400m3。项目已在南厂区设置氨火炬、酸性火炬及富氢火炬。项目已按照规范要求设置自动监测、报警、紧急切断和紧急停车系统,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和在线监测分析系统以及防火、防爆、防中毒等事故处理系统等。企业已按照《关于做****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等要求,开展了相关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等工作。 3、项目位于**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内,为建设用地;碱渣堆场的综合治理及场地调查修****人民政府;原厂区已拆除并正在进行土壤调查及修复工作中。项目卤水管道、热力管网、给排水管网已建设完成。 4、已按照《**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要求合理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按照《**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苏环规〔2011〕1号)及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废气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未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 47.0458 424.732 0 0 47.046 47.046
0 4.1379 23.5142 0 0 4.138 4.138
0 0.0646 0.122 0 0 0.065 0.065
0 21.0586 41.1499 0 0 21.059 21.059
0 0 0 0 0 0 0 /
0 0.3846 2.6596 0 0 0.385 0.385 /
0 2.6022 7.1152 0 0 2.602 2.602 /
0 4.6768 44.6104 0 0 4.677 4.677 /
0 1.2562 2.3659 0 0 1.256 1.256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处理站(处理工艺“厂区调节+AO 工艺”,处理能力 160t/h);污水回用系统(处理能力 826.2t/h) 接管标准执行《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8-2013),****处理厂接管标准;回用水标准采用《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和《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T 50050-2017)水质要求中较严值 按环评要求建设 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4次;污水回用系统进出口:pH、COD、SS、TDS;厂区污水站进口:pH、COD、SS、氨氮、总氮、总磷、氰化物、挥发酚、硫化物、甲醇、石油类、TDS;总排口出口:pH、COD、SS、氨氮、总氮、总磷、氰化物、挥发酚、硫化物、甲醇、石油类、TDS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燃料气焚烧炉废气,DA001排气筒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4385-2022) 焚烧炉+SCR脱硝 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设施出口:颗粒物、NOx、NH3,林格曼合度
2 尾气洗涤塔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水洗塔 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设施出口:H2S、甲醇、NMHC
3 原料煤输送废气,DA003~DA005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布袋除尘器 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设施进出口:颗粒物
4 硫回收焚烧炉尾气,DA006排气筒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焚烧炉+碱洗塔 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设施出口:NH3、H2S、SO2、NOx
5 硝干燥废气,DA007排气筒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 +湿式除尘 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设施出口:颗粒物
6 转运站废气,DA008~DA010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布袋除尘器 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设施进出口:颗粒物
7 轻灰工段煅烧炉尾气,DA0111排气筒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二级水洗(碱液+冷凝+水洗) 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设施出口:NH3
8 重灰工段煅烧炉尾气,DA012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湿式除尘(两级) 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设施出口:颗粒物
9 碳化尾气,DA013~DA014排气筒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母液洗涤+二 级水洗 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设施出口:NH3
10 滤过、蒸吸尾气,DA015排气筒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二级水洗(二级为弱酸性水洗) 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设施进出口:NH3
11 压缩尾气,DA016排气筒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三级水洗 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设施出口:NH3
12 干铵炉尾气,DA017~DA019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布袋除尘 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设施进出口:颗粒物
13 重灰工段尾气,DA020~DA021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布袋除尘器 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设施出口:颗粒物
14 小苏打工段干燥尾气,DA022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布袋除尘+湿式除尘 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设施进出口:颗粒物
15 破碎筛分废气,DA023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布袋除尘 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设施进出口:颗粒物
16 筒仓落料点废气,DA024~DA026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布袋除尘 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设施出口:颗粒物
17 筒仓下部皮带受料点废气,DA027~DA029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布袋除尘器 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设施进出口:颗粒物
18 碱包装尾气,DA030~DA031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布袋除尘器 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设施进出口:颗粒物
19 干铵包装除尘尾气,DA031~DA032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布袋除尘器 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设施进出口:颗粒物
20 小苏打工段包装尾气,DA034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布袋除尘器 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设施出口:颗粒物
21 结晶分离无组织排放尾气,DA035~DA037排气筒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四级水洗、二级水洗(二 级为弱酸性 水洗) 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设施进出口:NH3
22 卸煤库废气,DA038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布袋除尘器 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设施进出口:颗粒物
23 危废库废气,DA039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活性炭吸附 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设施出口:NMHC
24 甲醇储罐废气,DA040排气筒 《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水洗塔 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设施出口:甲醇、NMHC
25 化验室废气,DA041~DA53排气筒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活性炭吸附+化学吸附 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设施出口:甲醇、NMHC、NH3
26 污水站废气。DA054排气筒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碱洗+生物滴 滤 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设施进出口:H2S、NMHC、NH3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措施、安装隔声屏障等措施控制噪声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满足标准要求。 (除南厂区南厂界)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南厂区南侧靠近G228国道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措施、安装隔声屏障等措施控制噪声影响。 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夜各1次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须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项目危险废物废催化剂、废瓷球、废机油、废铅蓄电池、废油漆桶、化验 室废液、化验室废试剂瓶及废包装袋、污泥、废除油除铁滤芯、废布袋、废活性炭,须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或利用;一般固体废物废分子筛、煤气化装置粗渣、煤气化装置细渣、盐泥、废超滤膜、废反渗透膜及生活垃圾等,需委托有主体资格或技术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或利用。 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各类固废暂存库, 一般固废暂存库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固废暂存库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并须满足《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中相关要求。 项目固废处置方式不发生变化,实现固废“零排放”,但固废执行标准变更。《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清单更新为《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应强化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按规范要求设置自动监测、报警、紧急切断和紧急停车系统,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和在线监测分析系统以及防火、防爆、防中毒等事故处理系统等。建设满足环境风险防控要求的事故水收集、储存、处理设施,配套足够容量的应急池,确保事故水不进入外环境。设置氨火炬、酸性火炬及富氢火炬,确保事故状态下排放的废气吹扫至火炬系统处理。在项目投入生产前,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建立完善应急队伍,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完善应急措施并纳入到当地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并按照《关于做****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等要求,对相关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等工作。 项目设置2个事故水池,合成氨装置事故水池有效容积为13376m3;联碱装置事故水池有效容积为7400m3。项目已在南厂区设置氨火炬、酸性火炬及富氢火炬。项目已按照规范要求设置自动监测、报警、紧急切断和紧急停车系统,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和在线监测分析系统以及防火、防爆、防中毒等事故处理系统等。企业已按照《关于做****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等要求,开展了相关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等工作。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公司应配合**县自然**部门加快用地范围内农用地调整工作,该地块用地性质调整到位前,暂缓开发使用。****政府,加快碱渣堆场的综合治理及场地调查修复,切实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在原有项目拆除过程中,应按照《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8号)等要求,落实相关应急处理措施,做好遗留地块调查和评估工作防止拆除过程次生环境污染。****管理部****园区规划环评报审及卤水管道、热力管网、给排水管网建设等工作。原项目位于**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内,为建设用地;碱渣堆场的综合治理及场地调查修****人民政府;原厂区已拆除并正在进行土壤调查及修复工作中。项目卤水管道、热力管网、给排水管网已建设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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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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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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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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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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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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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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