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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委托**省博环****公司进行********基地养殖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4号)规定,现将开展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基地养殖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林业局曙光经营所
建设内容:本项目利用现有驴舍进行肉鹅养殖,项目建成后,全场养殖规模可达年出栏20万只肉鹅。项目实施后,肉鹅存栏量将维持在约10万只的水平。饲养周期为120天,每年可实现2批次的出栏计划。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孙文举
联系电话:133****995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省博环****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3****6136
电子邮箱:****@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录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注:提交意见表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您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
1、拨打联系电话,可以是建设单位的联系电话,也可以是受委托的评价单位的联系电话。
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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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