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盘活金井镇**村闲置资产,****停车场进行公开招租,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竞标。
一、项目名称:金****停车场
二、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地址金井镇**村崎沙澳路口(详见航拍图)。该地块坐落于**村崎沙自然村路口,总面积约3亩(详见航拍图),****停车场使用,交付后,承租人可放置一个不超过20平方米的集装箱及不涉****停车场设施,场地改****村委同意后方可实施。因该地块属代管性质,****政府收回情形,******社将提前通知承租方,双方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租金,合同提前终止。因地块收回导致的经营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村集体不予补偿。承租方须在接到通知后30日内清退场地并交还使用权,逾期未清退物品视为废弃物品处理。相关投标人务必在投标**行充分的场地调研,全面评估潜在风险后,再参与投标。
三、投标底价:20000元/年。
四、投标人资格: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诚实守信者均可申请参加,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承包时限:一次性签约5年。
六、报名时间:自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12日(上午9:30-11:00,下午3:30-5:00)
七、开标时间:2026年1月16日上午10:30标书代写
八、报名开标地点:**省**县潭城镇**庄372-6号四楼标书代写
九、评标办法:最高价中标法。一是本次投标设定业主控制底价,投标人报价低于业主控制价,均视为无效标。二是一旦出现两个或多个相同最高报价,将采用现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一中标人一旦放弃中标权,已缴纳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第二中标人顺延中标,依次类推。
十、有效的报名方式: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至****报名。
十一、注意事项:本次招标标的实行公开、公平、公正、价高者得原则。开标当日投标人须持有效证件复印件(竞买人是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人是法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是法人本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投标保证金缴款证明方可参加招租会。
十二、联系方式
委托人:****
联系人:王主任,联系电话:137****8688
代理单位:****
代理地址:**省**县潭城镇**庄372-6号
联系人:小陈,联系电话:173****7016
十三、保证金账户:
投标保证金金额(大写):贰万元整(¥:20000元)
账户名称:********公司
账号:118********0299820
开户行:****分行
投标人须在2026年1月15日下午6:00前缴纳投标保证金至指定账户。非中标人在开标会结束后3天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并缴纳承包款时,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若因中标人原因不签订或不履行合同,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第二名递补,第二名在与业主签订合同并缴纳承包费用时需缴纳贰万元整合同履约保证金,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