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惠山区前洲工业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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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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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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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惠****处理厂**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惠****处理厂**工程
标段编号 ****-X03 标段名称 施工总承包
公告开始时间 2025年12月30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1月8日
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施工
公告信息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惠****处理厂**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名称)施工总承包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处理厂**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市**区数据局(建设审批二科)(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市**区数据局关于惠****处理厂**工程核准的批复 惠数投许[2025]10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市**区前洲街道万寿路13号
2.1.2 建设规模:该项目设计总规模为3.0万m/d,一期土建按照 3.0万m/d规模一次建成;设备分两期安装,一期、二期设备安装规模分别为1.5万m/d(本项目为一期项目,工程内容不包括二期);同步实施尾水排放工程
2.1.3 合同估算价:1610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39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4月01日,竣工日期:2027年04月30日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惠****处理厂**工程一期施工,主要包括土建、装饰、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智能化、室外市政及配套、景观绿化(含海绵)、厂区内外管线、围墙、桩基工程、基坑支护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五年(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000****水厂施工类似业绩。(注:类似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上的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日期至发布资格预审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至少应加盖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必须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经发包人加盖单位公章认可的人员变更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为准。

自2023/12/30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4/12/30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5/09/30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标书代写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且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委派;2)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同时明确约定各成员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及权利和义务;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在职员工;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本工程的投标;5)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缴纳;6)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3.3条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7)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特别提醒: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 三合一综合评估法(两阶段)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30日 17:00 至2026年01月08日 23:59 ;
6.2 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标服务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1月15日 9:30标书代写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交易中心、**市公共**交易网、**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代理机构:
****
地址:
**市**区**大道196号-501
地址:
**市**区蠡湖街道山明四村14、15号
邮编:
214000
邮编:
214000
联系人:
桑英、王琦琦、韩静
联系人:
仓小岭、朱吉
电话:
0510-****0891
电话:
173****8902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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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qq.com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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