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彭镇**村4、6组123.47亩农村
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公告
受**市**区彭镇**村****联合社委托,****拟对位于**区彭镇**村4、6组123.47亩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公开挂牌流转,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标的简介
| 项目名称 |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 |
| 项目地点 |
**区彭镇**村4、6组 |
| 项目规模 |
流转农用地123.47亩 |
| 流转用途 |
用于粮油种植 |
| 资金来源 |
投资人自筹 |
| 流转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9月30日 |
| 标的详情 |
农用地共计123.47亩。项目区土地平整,交通便利,水渠等农业基础设施完备,能满足基本农业生产需要。 以上为标的物现状描述,由意向投资人自行前往踏勘。 |
二、交易条件和保证金事项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一、土地租金:1000.00 元.亩/年 二、工作经费及年度管理费用:按照年租金的10%收取管理费用。 |
| 流转条件 |
意向方是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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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 服务费 |
受让方按成交总额的5‰向**农交所支付。(详见《****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https://www.****.com/nccq/bszn/020004/****0725/5ca24657-1d1d-40cd-a6bc-aaaaeaba29ff.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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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 保证金 |
保证金金额 |
¥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
| 保证金 处置办法 |
1.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农交所交易服务费后,余款原路无息退回。 2.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原路原款无息退还。 3.意向受让方、受让方有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①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项目业主或**农交所损失的; ②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③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项目流转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④意向受让方并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拒绝签约或放弃受让方身份的; ⑤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
三、时序安排
| 信息挂牌公告期 |
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7日 |
| 报名期及 保证金缴纳期限 |
意向受让方请于2026年1月14日前,通过**农交所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办理竞买手续,并将交易保证金交至系统指定账户,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 1月14日16:00时。标书代写 |
| 成交确认时间 |
1.如信息公告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于2025年 1月15日10:30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2.如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于2026年 1月15日上午10:00时进行网络竞价。竞价结束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
四、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交易承诺书(请在“报名资料下载”中下载填写后完整上传)
2、100亩(含)以上需提供满足受让资格条件的证明资料:审核通过的《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申请表》(请在“报名资料下载”中下载后报相关部门审批)
3、主体资格证明:
(1)自然人:需提供本人签名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核原件),需委托他人办理交易的,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需委托他人办理交易的,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满足受让资格条件的证明资料;
5、出让方和**农交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风险提示
参与报名的意向投资人,须自行前往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出让方不组织集中踏勘。一经报名,即视为已认可标的物现状,自愿参与该项目投资建设。
六、解释权
本公告解释权属于本所和出让方。
七、联系方式
出让方:****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86****4336
交易平台:****交易所****公司****公司
联系人:旷老师
联系电话:199****5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