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2026年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火点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0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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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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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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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H7FSCG25D03C0170 FS340********698号

二、项目名称:**县2026年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火点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路220号

成交金额:499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价:499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6.9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县2026年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火点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对**县县辖内的各个行政区进行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火点服务,详见服务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本项目一招3年,实行 1+1+1 的方式分年签订采购服务合同。合同期内,服务标准符合要求,且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续签合同期为1年,最多续签2次)

服务标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田照峰、董杰、高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7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751。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东北**

联系方式:李先生 139 5569 58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宿******15幢13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183 2561 55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9 5569 5802

十、附件

1.开评标情况一览表

2.磋商业绩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5.《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附件信息:

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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