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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县万泉建材年产50万吨水泥稳定料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县万泉建材年产50万吨水泥稳定料扩建项目
地点:**县银城街道齐邯线向南约300米、****公司以西(本厂区内)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拟投资50万元建设**县万泉建材年产50万吨水泥稳定料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县银城街道齐邯线向南约300米、****公司以西(本厂区内),项目北侧为老津浦铁路,****公司厂区,西侧、****公司车间。
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不新增占地,依托现有车间进行建设。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000m2,总建筑面积为3000m2,主要包括生产车间1座(1F,建筑面积为3000m2),车间内拟购置拌合整机、砂石料仓、水泥仓、成品仓等设备约14台(套),以石子、沙子、水泥、水为主要原料,采用上料、输送、配料、拌合、装载、运输等工艺生产水泥稳定料。项目建成后规模达到年产水泥稳定料50万吨,其中水泥稳定土25万吨,水泥稳定碎石25万吨。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2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磊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