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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令第682号)和《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汉****处理厂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汉**太子庙镇(滨河大道西北面,龙福路西南面,太子庙**北位置),中心经纬度:东经111°34′19.152″,北纬28°27′39.689″;入河排污口位置:太子庙河左岸(太子庙桥下游300m),入河排污口坐标:E111°57′30.142″,N28°46′11.085″。
竣工时间:2025年8月15日
调试起止日期: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10月31日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2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139****685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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