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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12-30
| 项目名称 | **市**区杨湾村(二期)**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红线内)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位于桂园路以东、启明南路以西、九都东路以南、下园东路以北。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46793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李晓伟 |
| 联系人 | 马皓月 | 联系电话 | 183****7523 |
| 项目投资(万元) | 1605 | 环保投资(万元) | 16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3-0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已纳入2022年省棚改计划台账。建设与**区旭升村四期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涉及安置房1485套、总建筑面积236776.77平方米)相配套的基础设施,主要包括:1.在小区内建设消防管道2170m,管径100-150mm材质为塑料复合管,室外消火栓17套;给水管道820m,管径50-200mm材质为塑料复合管;雨水管道2300m,管径200-500mm材质为HDPE双壁波纹管,塑料检查井64座,雨水口83座;污水管道2100m,管径300mm材质为HDPE双壁波纹管,塑料检查井205座,化粪池2座;2.在小区内**公共服务设施2695.87㎡,室外绿化工程等配套设施。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施工期必须加强施工机械备的正常使及时使用和清扫,对土石方装卸和运输产生的扬尘采取洒水、限制车速抑尘措施,以减轻对施工区附近地面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③运渣车辆不得超高运输,并覆盖塑料布,以免洒落。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泥浆类施工废水排入市政排污管,建议修建隔油池、沉砂池,施工期废水经隔油、沉淀后排放。项目施工期道路利用现有硬化路面,定向钻出入口将敷设排水沟(管),并修建临时沉淀池,含SS、微量机油的雨采取的环保措施水以及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清洗废水排入沉淀池进行沉淀澄清处理后回用。此外,在****工会产生大量的泥浆水,根据类比监测调查SS为1000-3000mg/L,肆意排放会造成周边河道的堵塞,必须排入沉淀池进行沉淀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得随意排放。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施工期应对固体废弃物的产生、排放、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置的全过程进行统筹管理,不仅应着眼于对已产生的固废进行处置,更应强调不产生、少产生固体废弃物,对已产生的固体废料的行综合“减量化、**化、无害化”。如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减轻水土流失对水体的污染;产生的弃土和施 工废料应运往指定的地点 填埋;施工人员的生活垃 圾分类收集后由环保部门统一处置等。 | ||
| 承诺:**** 李晓伟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晓伟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58。 | |||